山西狗咬人摔狗引发的血案,我更觉得“妻贤夫祸少”。 被告的儿子被狗咬,摔狗是因, 之后,被告方主动联系死者方,但是语音协商未果,被告方报警。 警方联络双方协商,但是死者(当时还没死,同样没伤)妻子赵某某未配合。 当晚7点多,死者(当时还没死,同样没伤)妻子赵某某跟她的妹夫,外甥三个人去被告方砸门砸窗。 随即事件升级,赵某某紧跟郭某某,郭某某、赵某某、韩某与申某良及其妻女在院子客厅东面窗台扭打。 报警后不配合的是赵某某,纠集多人上门砸门砸窗的,是赵某某,上前扭打的,也是赵某某。 不知道说啥,只能说,妻贤夫祸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