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经当孩子的妈了,还这么不理性,这67万很难全部追回了,成年人的打赏和未成年人是不一样的 双方结婚8年,育有一子。丈夫长期在郑州打工,租住300元/月的漏雨出租屋,省吃俭用将所有收入交由全职带娃的妻子保管,8年累计积蓄116万元定期存款。 妻子将其中67万用于打赏男主播,剩余49万去向不明,另外还网贷欠款8万多,丈夫发现后直接崩溃了,要求追回部分财产后离婚 法律层面,这116万元存款虽是丈夫赚的,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单方处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丈夫可以向妻子追偿,但妻子肯定是没有钱来偿还的 所以只能向主播追偿,但也很难,实际能追回的比例可能一半都不到,因为要扣除平台分成和税费。打赏者与平台之间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在平台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平台所收取的费用一般不支持返还。 其次,主播获取的款项是否能够返还,还要基于打赏者与主播之间的具体关系认定。如双方有超出正常范围的接触,且打赏款项远高于一般打赏金额,则应认定为赠与合同。在此情况下,打赏者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应当支持返还。可如果打赏行为是偶发性的,打赏者与主播之间并无不当接触,且款项亦符合一般打赏标准,不存在肆意挥霍的行为,则应认定为服务合同,一般不支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