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无奈又心酸!
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走了,
说实话我半点儿不意外,
换谁处在那个位置,大概率也会选这条路。
有人说感情里的事说不清,
谁被曝光谁倒霉而已,
还说只要医术好、有公德,
个人行为都是小节。
这话我真不敢苟同!
先不说道义层面的争议,
夫妻俩在单位上班时间、工作地点干这种事,本身就突破了职业底线,
更别说对孩子造成的心理阴影,
可能一辈子都抹不去。
医术和公德固然重要,
但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从来都不是"小节",而是立足的根本。
你觉得职业能力和个人品行,
哪个更不能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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