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西一男子订婚花费60万生活4天后女方离家,男方起诉离婚判退48.7万,实际账号只剩5万? 【订婚花60万遭悔婚起诉追回48.7万】订婚花60万共同生活4天后遭悔婚 为了与女子周某订婚,男子吴某给付女方现金彩礼、见面礼及金条等共计60余万元。但吴某称,双方共同生活仅几天,产生矛盾后周某便回了老家,之后双方未再共同生活。退婚协商无果,吴某起诉周某及其父母,主张返还上述全部财物。 10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江西金溪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某与周某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未办理结婚登记,尚未形成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故酌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的90%较为适宜。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及其父母共同向吴某返还彩礼48.7万余元。订婚花60万遭悔婚男子起诉返还 ------------------------------------ 我想问问女生们。 如果我结婚,我同意去女方所在城市。 我同意孩子随母姓,甚至是和姥姥姥爷亲,和爷爷奶奶不亲。 实在不行我本人也可以改姓。 能不能不给彩礼? 兄弟们别说我龟,我至少不会损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