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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被未拴绳的狗绊倒,谁来担责?丨小铭切瓜

川观新闻记者范芮菱张庭铭

本以为是一次普通的骑车通勤,却因一条未拴绳的狗,演变成一场意外。近日,成都一名女子在骑行时被未拴绳的犬只绊倒,头部受伤,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引发广泛关注。

11月18日最新消息显示,狗主人已被找到,并垫付了4万元医疗费,受伤女子目前已完成开颅手术。

类似未拴绳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狗主人是否应当负责、应负多大责任,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今天,我们就来把相关法律条文掰开揉碎了说。

根据民法典,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否则责任难以免除。

那么,如果这是一只流浪狗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能找到原主人,仍由其负责。但若是找不到身份信息的真正流浪狗,目前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责任归属。

关于法律责任的具体承担,从民事责任角度看,受害人若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小铭在此呼吁:文明养犬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一根牵引绳,既是对他人的保护,也是对爱犬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