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和婆婆散步后,有些尿急,婆婆领她去一家康养中心二楼上厕所。第二天,却接到民警电话。紧跟着,康养中心张贴告知函,说她们强行进入不对外开放的卫生间,造成漏水,损毁地板,损失高达3到5万,要求赔偿,否则就起诉。女子丈夫看了监控视频后,却提出4点疑问。 这件事,要从2023年11月26日下午说起。 那天,李女士和婆婆在济南吃完午饭,像往常一样去公园散步。 没想到,李女士突然觉得内急,婆婆熟门熟路,带着她绕到附近的一家康养中心,说那儿有卫生间可以用。 当时,康养中心里黑乎乎的,大门只是虚掩着,根本没锁。两人上了二楼的卫生间,简单解决完问题后,下午三点十九分就离开了。她们以为,这件事就算完了。 可第二天,康养中心居然报警,说她们没关水龙头,水漫到了一楼,把地板泡坏了,损失挺大。康养中心拿出的理由很直接:从李女士和婆婆离开后,直到第二天凌晨两点五十,卫生间没人再进过。唯一的嫌疑人、唯一的时间点,不就是她们吗?于是,中心直接在社区公告栏贴告示,点名批评婆媳俩“擅自进入”,还开出了三万到五万的索赔单,放话不付就上法庭。 协商自然没成,诉状真的递到了法院。 李女士的丈夫站出来了,他没有忙着解释妻子和母亲关了水,而是直接针对康养中心的证据发起了反击。 第一,所谓“擅自进入”?门都没锁,只是虚掩着。一个成年人轻轻一推就开了门,两个老人怎么可能“强行”?这明显是对责任的先入为主。 第二,监控不是有吗?仔细听录音就知道。当时婆媳俩一前一后走出卫生间,离开时,里面已经没有任何流水声了。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她们离开到保安发现漏水,整整过去了11个小时。如果水龙头真开了11小时,水盆里还会是干的?保安拍的现场显示水盆干干净净,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第四,康养中心索赔的流程也有问题。哪有装修还没开始,就拿着估价单要钱的?正常流程是先维修,拿到实际票据再谈赔偿。 于是,局面一下子完全反转了。 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 康养中心想让婆媳赔钱,就必须证明她们确实没关水,而且这个行为直接导致地板被泡。但他们手里的监控,只能证明有人出现过,却不能说明“没关水”这个关键动作。证据链在这里断了。 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因为婆媳俩无法证明自己关了水,就直接判她们有责任。举证失败的一方,风险自然要承担。 更重要的是,作为管理者,康养中心本身也存在疏忽。 大门没锁,也没挂“禁止入内”或“非工作人员请勿进入”的标识,本身就没尽到安全提醒的义务。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再多监控,也有盲区。法律里的举证原则,就是防止凭空猜测和无端指责。 同时,这也给大家提个醒:管理者要管好自己的门和水设施,普通人在不熟悉的场所,也要多留心,别给自己添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