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槐荫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执行僵局。


2024年,被执行人赵先生驾驶机动车与申请执行人钱先生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判决赵先生赔偿钱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万元。判决生效后,赵先生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钱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赵先生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全面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赵先生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排查走访,均未找到赵先生本人,案件一度陷入“人难找、物难寻”的困境。

2025年9月,钱先生向法院提供关键线索:赵先生的母亲生病卧床,赵先生正在其母亲家陪床。为尽快实现债权,钱先生强烈要求法院在赵先生母亲家对赵先生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履行赔偿义务。
“赵先生母亲卧病在床,若贸然采取强制措施,不仅可能引发双方家属激烈冲突,也有违情理。”执行干警刘文博分析后认为,机械执法不可取,必须兼顾法理与人情。为妥善处理此事,执行干警当即决定转变执行策略,在尊重公序良俗、顾及家属情绪的前提下推进执行工作。
次日,执行干警刘文博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前往赵先生母亲家中。干警并未贸然入户,而是敲门请赵先生到室外沟通。干警首先表达了慰问与理解,随后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若持续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不仅可能面临司法拘留,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届时将给家庭带来更严重的影响。执行干警从法理、事理、人情多角度反复沟通,既明确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又传递了司法的温度。最终,赵先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与钱先生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既需要雷霆万钧的强制力,也需要春风化雨的亲和力。本案中,执行干警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指引,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充分考量法理与人情,通过释法明理促成双方和解,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