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位小伙子跟女朋友,正在公园里散步。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争吵,然后就是响亮的一记巴掌声音。小伙子循声望去,看到一位阿姨,正在训斥坐在轮椅上的老太太,有可能刚刚已经动手打了老人。小伙子赶紧让女朋友准备拍摄,他要站出来帮老人家理论。 观威海11月18日报道了这则新闻。但是,小伙子找阿姨理论,对方却开始辩解,声称自己只是手部触摸了老太太的头,并没有殴打她。 傍晚时分,闲来无事,小伙子跟女朋友二人,来到公园散步。二人刚刚走到公园一个石凳子附近,就传来一阵训斥声。 伴随着争吵声,接着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刮子声音。小伙子循声望去,看到不远处有两个人影,估计刚刚就是她俩在争吵。 而其中站着的一位阿姨吵着吵着,又抬起了右手,对着轮椅上的老太太,继续一个耳刮子抽打。看到这一幕,小伙子非常生气,他提醒女朋友赶紧拿出手机录制,他准备上前找打人者理论。 眼看有人走过来,打人的阿姨把手给背到后面去了,刚刚嚣张的态度也逐渐缓和,也不对着轮椅上的老人家训斥了。 但小伙子可不依,跑到站着的阿姨面前大声询问:“你刚刚为什么要殴打这位老人?”面对小伙子的硬刚,这位阿姨明显慌了。 “没有没有,我刚刚没有打她。”正说着呢,阿姨甚至开始当场示例,用手比划,只是碰了一下老人的头。“你看看,我刚刚就是让她把头给转过来,我可没有殴打她呢!” 这话小伙子可不相信,坚称刚刚自己远远的就瞧见了,而且还听到了很清脆的耳光声音。眼见自己无法抵赖,阿姨干脆就推着老人家,转身准备离去。 不过,正义的小伙子,还是不大放心,于是追上前去,再次提醒这位阿姨(应该是个护工): “我告诉你,你这是在公共场合,如果你殴打老人,不仅仅我一个人,还有更多的人会关注,都会拍视频,给你曝光。你的行为终将要受到处罚,不要以为自己可以肆无忌惮的去打人。” 听到小伙子的话,这位护工阿姨不再做任何狡辩,推着老人家,快速的离开了公园。望着老人家远去的背影,小伙子感觉,老人家真的有些可怜。 事后,小伙子决定把这个视频给发布到网上去,他的初衷只有一个:希望老人家的家属可以看到这则视频,不要再用这个护工阿姨了,她私下里虐待老人,实在是太过分了。 1.作为护工阿姨,私下里趁家属不注意的时候,殴打老人家,这个举动是否构成虐待罪呢? 根据《刑法》第260条规定,实施殴打、辱骂老人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如果殴打老人导致轻伤或者更严重的伤害,可能还构成故意伤害罪,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刑罚。 作为护工阿姨,对于老年人、病人等,负有看护职责,必须要按照自己的职业操守去行使好照顾义务。但是在照顾的过程中,如果实施殴打、虐待、辱骂等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刑罚,主家还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 2.如果是受雇于主家,背着雇主殴打老人,雇主是否可以要求护工作出赔偿呢,并且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涉事家政服务公司是否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根据《民典法》规定,护工如果存在殴打老人的行为,其构成违反合同义务,雇主可以依法主张护工违约,并且拒绝支付其未履行的劳动报酬。关于护工殴打老人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作为雇主,可以要求护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 雇主这一方,面对自家老人被护工殴打,对于这样的行为不能放任不管,需要为老人家维权。可以要求护工做出民事赔偿,并且拒绝支付之后的劳动报酬。如果对老人造成人身伤害,后期还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根据《家政服务条例》规定可知,家政服务公司作为中介方,负有对护工资质和背景进行审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审慎审查义务,或者隐瞒护工的不良信息导致老人深受伤害,家政服务公司需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作为家政服务公司,其提供的护工缺乏专业性,并且实施违法作为,导致老人家人身遭受损害,家属承担精神压力,因此,家政服务公司也需要接受处罚,并且及时作出相应的赔偿。 面对这类伤害行为,雇主需要积极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老人家的合法权益。幸亏有正义的小伙子英勇相救、并且及时曝光,希望家属可以尽快关注到这件事。 看完本案例,大家内心都作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