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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花烛夜,新郎官指着她鼻子骂:你个残花败柳! 她呢?眼皮都没抬一下。 冷冷回了

洞房花烛夜,新郎官指着她鼻子骂:你个残花败柳!
她呢?眼皮都没抬一下。
冷冷回了句:彼此彼此,也不知道当初是哪家唱大鼓的姑娘,为你跳了河?
一句话,给那位大少爷干沉默了。
这哪是结婚啊,这不就是两家公司谈崩了的并购案吗?
袁家要枪杆子保命,曹家要“前朝皇族”的名头撑场面。她,32岁,就是那个摆在桌面上的筹码。
嫁过去之前她就知道对方是个什么货色,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想得美。
人家根本就没想让红旗立着。
他敢动手,把她头往铜镜上撞。
她就敢第二天顶着伤回娘家,这日子,不过了。
那个年代,一个女人,还是袁世凯的女儿,闹离婚,简直是往整个天津卫脸上扇巴掌。
但她就是要扇。
官司打了一年多,最后拿着12万大洋的“分手费”,一张船票,头也不回地去了美国。
后来的故事,就舒服多了。
在旧金山遇到了知己,一个叫邵华的姑娘,俩人一起画画,聊心事。
后来又嫁了个外交官,温文尔雅,把她当个宝。
她成了个画家,过得平静又体面。
很多人都说,她是袁世凯的女儿,所以有底气。
我倒觉得,这跟谁是爹关系不大。
就是一个女人,在烂泥坑里,想明白了。
与其在一段消耗你、侮辱你的关系里当个“名门怨妇”,不如拿着钱,去天涯海角,给自己画一片新天地。
体面是自己给的,不是男人,也不是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