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在我们城市的肌理之中,在每一个平凡日升月落的背后,总有这样一群身影,以忠诚为信仰,以法治为圭臬,默默守护着万家灯火。他们,是一线的政法干警。为全方位展现新时代政法队伍的精神风貌,我市于2016年起开展了“深圳政法群英榜”专题宣传,连续9年共推出333位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报道。
2025年,市委政法委继续推出“政法群英榜”专栏,聚焦政法人物典型事迹,讲述政法英模感人故事,唱响政法英模赞歌,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关爱英模的良好社会风尚。
今天,让我们跟随首篇报道,一同走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法官尚彦卿的政法人生,聆听他在平凡岗位上的不凡故事。

在深圳金融法庭内,一场关于某上市公司高管内幕交易罪的庭审刚刚落幕。审判席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金融法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尚彦卿开始整理卷宗,又是“迎难而上”的一天结束了——这是他躬耕司法的第21个春秋,也是接触金融司法的第7个年头。

尚彦卿作为建院40周年法官代表发言
从近10万字的穿透式判决到“深证易”平台的科技赋能,从全国首例依照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判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到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的创新“三位一体”立体追责体系,自从业以来,尚彦卿在复杂案件中探索实践,诠释着新时代金融司法者的责任与担当。
探路拓新:
以专业铸司法底气,于攻坚中明方向
“金融是国家重要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们的金融司法起步晚,特别与传统民事司法相比,法律法规相对还不够完善。”谈及我国金融司法的进程,尚彦卿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感慨,但更多是坚定:“但案件不会因为法律法规还需完善就不来,这对司法人员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推动完善法律法规的契机。”

尚彦卿(中)在对案件进行宣判
2017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深圳成立了全国首个专业化金融法庭——深圳金融法庭,尚彦卿系深圳金融法庭首批员额法官。2022年7月,深圳金融法庭在全国首个试行证券期货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尚彦卿是该审判机制改革团队的负责人。彼时,资本市场改革蹄疾步稳,新类型金融纠纷接踵而至,许多案件找不到直接对应的裁判依据,给司法工作带来巨大考验。
面对困境,尚彦卿选择迎难而上。比如,全国首例间接投资权益类资管产品纠纷案件的二审审理,就成为他破解难题的经典实践之一。
提起这个案子,尚彦卿至今印象深刻:“案件涉及国内外多家知名投资机构,交易结构叠了十几层,多家媒体持续跟踪报道,社会高度关注!”尚彦卿表示,一旦裁判失准,不仅会引发巨额财产纠纷,还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国际公信力,容不得半点偏差。
更棘手的是,本次新型交易模式既隐蔽又复杂,投资者举证能力薄弱,自我交易认定规则等几处法律规定比较模糊,且没有参考先例,这些痛点都让案件审理难度倍增。
“要敢于直面法律规定尚不明确的案件,并发出我们的声音,这才是一名法官的价值所在。”尚彦卿带领团队逐字拆解大量文件条款,不断研究跨境金融交易规则,反复论证交易实质与法律关系,梳理交易主体关系及相关法律依据,督促当事人提交完整证据……最终,以穿透式审判方法完成本次间接投资权益类资管产品纠纷审理。
而最值得关注的是,该案提出的三项裁判思路直击行业痛点——
首先,是明确“底层管理人信义义务”,破解投资者维权难:多层交易中,通常投资者与底层管理人并无直接合同关系,但若底层资产管理人实际发行产品、接受投资者资金并管理,即便无书面合同,也认定构成事实信托关系,需对投资者负责;
其次,是划定“自我交易红线”:底层管理人开展自我交易,必须满足充分披露、委托人同意、价格公允、符合受益人利益四项条件,缺一即认定违反忠实义务,可以认定底层资产管理人存在利益输送或侵占投资收益;
最后,是压实“名义受托人监督责任”,杜绝“躺平式受托”:名义受托人虽不直接管理资产,但需严格监督底层管理人,若明知违规或存在重大过失,将不再享受商业判断规则保护,需承担相应责任。
这份近10万字的判决书,不仅获评获“2024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二等奖”,被最高法评为“第七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更创造性地解决了此类纠纷中“法律规定不明确、对交易结构不理解、争议大、无从下手、囿于合同关系”等诸多审理难题,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样本。
创新机制:
以匠心夯审判根基,以智慧启治理新篇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金融司法要行稳致远,既需要精准裁判,更需要机制创新。”尚彦卿深知,金融领域的快速发展,要求司法人员既要深耕案头,也要放眼行业立足前沿。
在深耕审判一线的同时,尚彦卿始终保持着对理论研究的热忱——他10余次参与“虚假陈述”“民法典担保部分”等多个司法解释的研讨和论证,提出的“金融服务实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优先保护金融消费者”“与金融监管相协同”等金融审判理念被最高法采纳并在全国推广;他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的10个国家级、省市级调研课题中,《金融审判理念研究》《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研究》获深圳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一等奖,他主要执笔及统稿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类案审理指南》成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指引。

主题授课
“法官不能关起门来办案,只有把握了解金融行业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规律,才能让裁判既符合法律精神,又贴合市场实际。”尚彦卿表示。
而在研究与实践的结合中,尚彦卿以机制创新破题。他率先推出示范案件“双判决机制”,先行先试平行案件“不开庭迳行判决”机制,大幅提升纠纷化解效率,获最高法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此外,他参与建设的全国首个综合性证券纠纷化解平台“深证易”、证券期货“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等,也成为金融司法守正创新的生动缩影。
对尚彦卿而言,金融司法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传承。“新时代的金融法官必须有一颗学习的心,面对接连不断的新问题新纠纷,只有在办案中吃透案例,带着问题学习,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在他的带动下,团队形成了“办案—研究—传承”的良性循环。
从一个法学学子到深圳金融法庭的四级高级法官,从个案裁判到规则创设,尚彦卿用专业、勇气与匠心,在金融司法的沃土上深耕不辍。从业以来,尚彦卿办结各类案件近4500件,斩获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近20个案例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案例。循着尚彦卿的前行身影望去,新时代的司法工作者们接连发力、勇毅拓新,正是这样一位位司法者的不断思考与坚守,让金融司法开出了正义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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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主与法制网、深圳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