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女都有继承权了,那要结婚证有什么用? 看到一新闻,富商去世留下遗嘱,80%的财产留给私生子,婚生女向法院提起诉讼,官司竟然还输了。那么原配要结婚证有什么用。 察觉到有些人一直在拿这件事情搅浑水抨击政府。 什么叫私生子女享有继承权? 法律明文规定的是“非婚生子”,而不是“私生子”。 在我老家有很多夫妻结婚不领证,甚至有的孩子跟父母生活好多年,突然有一天发现父亲有了外遇,跟外遇领了证生了孩子,没领证原配的孩子算不算私生子? 现在很多有经济实力的女性不想结婚,但想养个孩子,就是当下流行的“去父留子”,这些孩子算不算私生子? 诸如此类的例子比比皆是。 这项政策的本意是为了保护上述人群,领了结婚证才生孩子,听起来是相当正常,甚至不这么干都觉得离谱的事情,在某些地区却没有得到普及。 不然近些年不会突然冒出这么多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的夫妻。 至于这项政策有没有在客观上保护了真正意义上的“私生子”的权益? 那肯定是有的。 毕竟非婚生子不一定属于私生子,但私生子确实属于非婚生子。 但在我国,非婚生子群体的规模远大于私生子群体。 每项法律的颁布,都肯定在维护大部分人利益的情况下有损少部分人的利益。 但这种说法又过于绝对。 毕竟在中国,遗嘱才是最大的。 如果一个出轨的父亲或母亲铁了心要把财产分给私生子,只要立下遗嘱,就算没有非婚生子女拥有合法继承权的政策,原配子女的权益照样无法得到保障。 所以,私生子不是因为这项政策的颁布才拥有的继承权,有没有继承权那是父母一句话的事情。 我反对私生子女争夺原配子女本该合法继承的财产,但混淆“非婚生子”和“私生子”概念,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