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梁展豪
19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福州市2025年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四期)。本次通报的五起案例中,商家违法行为包括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标签与备案不符、发布无法证实的虚假广告等,严重误导老年消费者。目前,涉案商家均已被责令改正并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罚款两万
罗源县某医疗器械经营部在其经营场所内放置一台“LED-IIIB治疗仪”,供消费者免费体验使用,该仪器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明确标注使用期限为6年。当事人于2019年购入此台治疗仪,购进价格为2000元/台,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过期。本案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2000元,无违法所得。罗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治疗仪,并处20000元罚款。
鼓楼区某药店售标签不符医疗器械
鼓楼区某药店在经营场所销售的“福本源长寿脐贴”和“圣医仁德润唇膏”的标签内容与备案不一致,涉案“长寿脐贴”实际为穴位压力刺激贴,“润唇膏”实为造口皮肤保护剂,产品外包装标注的“长寿脐贴”“润唇膏”均非合法注册商标,属于误导性标签。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销售的“手臂式电子血压计”外包装与机身标注信息矛盾,未按规定清晰标明关键期限信息。上述医疗器械专门面向老年人群体销售,其中“长寿脐贴”购进400盒,“手臂式电子血压计”购进450台。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10000元罚款。
口腔门诊为宣传谎称“十五年传承”
闽侯某口腔门诊为宣传品牌,扩大知名度,在其经营场所门口两侧墙面及LED滚动显示屏上发布“种植牙5S五星维护中心”、“十五年传承”、“闽侯县老年大学老师、学员口腔定点单位”等宣传内容,但却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相关依据。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老年人选择种植牙服务有实质性的影响,构成虚假广告。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3696元罚款。
虚假宣传羊奶粉功效称能治糖尿病
台江区某贸易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以电视滚动播放的方式,发布了含有“骨质疏松症”、“乙型肝炎肝硬化”、“心血管病患者”、“糖尿病”等用语的广告图片宣传在售的羊奶粉,吸引消费者购买羊奶粉。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无法保证实现广告内容,误导老年消费群体,构成虚假广告。该广告由当事人委托福清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费用计1200元。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2160元罚款。
养生保健馆电热毯可“治疗”数十种疾病
马尾区某养生保健馆在其经营场所内悬挂广告框,广告中介绍经营的电热毯含有“腰疼、腿疼、帕金森症”等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经营的电热毯为普通商品,既非医疗用品也非医疗器械,不具备广告中宣称的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且现场未公示任何价格收费信息。
该广告由当事人委托马尾某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制作费用为72元,案发时当事人尚未销售商品,故无违法所得。福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