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公安局关于
禁止非法安装电网等驱赶野猪
保障公共安全的通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部分乡(镇、街道)出现群众为驱赶野猪,非法安装电网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威胁过往行人、牲畜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极易引发触电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共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安装使用电网。禁止在农田、林地、果园、养殖场、住宅周边等野外区域,以驱赶野猪或其他动物为目的,私自架设电网设施,或使用非法改装的电击设备。任何非法安装电网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实际危害后果,都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二、规范野猪防范处置方式。群众发现野猪侵扰农田、损毁作物等情况时,可采用安全方式进行防范,严禁使用毒饵、猎夹、电网等非法工具猎捕、伤害野猪,应通过合法途径处置,违者将依法从严处罚。
三、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非法安装电网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因非法安装电网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死刑。
四、主动整改并积极举报。凡已非法安装电网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自行拆除电网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拒不拆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非法安装电网、非法猎捕野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电话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将给予适当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保障公共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抵制非法安装电网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特此通告
会泽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