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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男子家里装修房子,请贴砖师傅上门施工。施工期间,贴砖师傅发现瓷砖外包装

湖北咸宁,男子家里装修房子,请贴砖师傅上门施工。施工期间,贴砖师傅发现瓷砖外包装有二维码,随手一扫竟中了2元红包。不仅如此,还通过线上抽奖中了6666元。男子知道后认为这些钱应该是他的,于是要求贴砖师傅返还。未果后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来源:咸宁中院)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男子李某家里装修房子,于是便雇了贴砖师傅王某上门进行施工。 为了能把房子装修的尽可能气派一些,李某不惜花费重金购买了某品牌瓷砖。施工期间,由于李某需要工作,施工现场基本上由王某负责。 王某从事这一行业已经多年,拍着胸脯对李某保证,一定会让业主满意。 在施工期间,王某表现的兢兢业业,除了中午吃饭休息一会儿,基本上一天到晚忙个不停。 结果在有一天王某休息的时候,意外发现瓷砖的外包装上竟然印有一个二维码。 好奇心的驱使下,王某掏出手机扫了一下,竟然中了2万块钱的红包。 这让王某有些意外,可是让他更意外的是,他还获得了一次线上抽奖的机会,竟然还抽到了一等奖6666元。 老实巴交一辈子的王某,根本就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直到和品牌方确定之后,王某才敢相信。 不过这6666元的奖金并不是那么好领的,王某需要配合线下各个门店进行广告宣传。 为了能拿到这笔钱,王某特意请了三天的假配合品牌方宣传,并在一个月后顺利拿到了这笔奖金。 2025年8月李某无意间听说王某得到了这6666元的奖金,当时就不乐意了。 瓷砖明明是自己花钱买的奖金,自然也要归自己,于是李某连忙联系到王某,要求王某把这笔钱给他。 可王某却认为,虽然瓷砖是李某买的,可是中奖,这个东西要靠运气的,而且自己为了领到这些奖金,还专门请了三天的假,付出了相应的劳动。 另外王某还认为,如果当时自己没有扫码,这笔钱李某也根本不可能拿到。 既然对方不愿意退钱,李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法院审理时发现,品牌方设置的抽奖活动中已经明确标注,参与抽奖的资格须为产品的购买者,也就是说,王某并没有权利参与抽奖,所以6666元的奖金归属权应该属于李某。 不过法院同时认为,王某未随意丢弃包装袋且付出三天劳务,配合品牌方的宣传,从而使李某成功获得相应的奖金,作为受益人的礼貌应该在获益范围内向王某进行一定的补偿。 结合王某日工资的标准,法院酌情判定由王某退还给李某3333元。 宣判之后,王某当即履行了返还义务。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