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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显卡逼走实习生!出差中奖被要求充公,公司:属公司财产,拒绝就离职

3000元显卡逼走实习生!出差中奖被要求充公,公司:属公司财产,拒绝就离职 运气爆棚中大奖,反倒丢了工作?上海实习生小金的遭遇让全网打工人怒了:因公出差参加英伟达活动,顺手抽中价值3000元的RTX 5060显卡,没等开心多久,公司就强势要求“上交充公”,直言“你代表公司参会,奖品就是公司财产”。拒绝后,小金被多轮约谈施压,最终被迫提交离职申请,这场“中奖归属”之争,戳中了无数打工人的痛点。 事件还原:抽中显卡后,同事“套路”+公司施压 8月底刚入职的实习生小金,11月14日受公司委派前往苏州参加英伟达路演活动。活动现场,主办方开设了“仅面向现场观众”的集章抽奖,每人限领一张集章卡。工作间隙,小金顺便集齐9个展位印章参与抽奖,同行同事没参与,还把自己的卡交给小金代集。 下午6点开奖,主持人直接念出小金的名字,他幸运拿下大奖——RTX 5060显卡。领完奖后,同事先是提议“卖了换钱”,被小金以“想自己组装电脑”拒绝。没想到当晚,同事突然变卦,打电话发消息强势索要:“财务已经知道了,你是代表公司参会,出行费用公司承担,显卡理应归公司,下周一必须带过来。” 满心气愤的小金,周一到公司第一时间咨询财务,却发现对方对“中奖充公”一事毫不知情——所谓“财务知情”竟是同事的谎言。更离谱的是,公司高层介入后开了两次专项会议,没拿出任何明确规章制度,却反复约谈小金。虽然最终没强行没收显卡,但人事部门直接暗示:“事情闹僵了,抬头不见低头见,你还是找找别的公司吧。” 11月19日晚,忍无可忍的小金提交了离职申请。 网友炸锅:凭运气中的奖,凭啥给公司? 帖子发酵后,网友清一色站小金,吐槽公司“吃相太难看”: - “出差吃饭中奖算不算公司的?抽中罚款5万,公司会不会替他交?” - “规则写得明明白白面向现场观众,又不是面向企业,凭啥充公?” - “同事先骗财务知情,公司再逼离职,这操作就是变相抢奖!” - “3000块看清一家公司,早走早解脱,这种格局的公司留不住人。” 其实这类争议早有先例,法院的判决早已给出明确答案:2017年,某员工代公司参加客户晚宴抽中3000元现金,公司起诉要求返还,法院驳回诉求,认定抽奖是主办方与“到场观众”的互动,与公司无关;宁波一员工年会抽中608万彩票,公司要求退还平分,律师明确表示“彩票交付后所有权转移,中奖归个人”;深圳某员工年会中11万大奖被公司克扣,法院判决公司足额支付剩余奖金。 律师实锤:3个关键点,奖品妥妥归个人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唐泰律师明确表态,小金的显卡理应归个人所有,界定中奖归属核心看3点: 1. 抽奖对象:活动规则明确“仅面向现场观众个人”,而非参会企业,中奖与公司无关; 2. 参与性质:小金是工作间隙自愿参与,并非公司明确指派的职务行为,同事甚至委托他代集,进一步说明是个人互动; 3.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交付即转移,小金作为中奖者,是显卡的合法物权所有人,公司无任何法律依据要求充公,除非有明确规章制度且提前告知。 律师还提醒,打工人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保留好抽奖规则、中奖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若公司施压逼迫离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打工人避坑指南:这3种情况,中奖才可能归公司 并非所有出差中奖都归个人,这3种特殊情况需注意: ✅ 公司规章制度明确约定“出差/公务活动中获得的奖品归公司所有”,且员工已知晓; ✅ 参与抽奖是公司明确指派的公务,比如“你必须去参加抽奖,奖品用于公司活动”; ✅ 奖品是主办方明确赠予“参会企业”的商务礼品,而非面向个人的抽奖奖励。 但小金的情况完全不沾边:公司无任何相关规定,抽奖是个人自愿参与,奖品也是面向观众的个人奖励,公司仅凭“代表公司参会”就索要奖品,本质是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3000元显卡事小,职场权益事大。公司为了一份意外之财,逼走认真工作的实习生,不仅丢了人心,更暴露了格局短板。而这场争议也给所有打工人提了醒:职场中遇到权益被侵犯,别轻易妥协,法律会为“合理合法的运气”撑腰。 你觉得出差中奖该归个人还是公司?如果是你,会选择上交还是硬刚?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提醒身边同事避坑!打工人的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