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头条以案说法要受限制呢?
为什么在头条跟评媒体曝光河北暴钦瑞因刑讯逼供致死案要设限制呢?
为什么在头条一说到公安在刑案侦查阶段仍然存在“有罪推定”以刑讯逼供非法方法取证现象就要限制呢?
网友们以案说法难道不是在普法吗?有什么必要限制呢?
难道法律上明文规定的公民享有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今日头条》不管用吗?
严格的讲,平台设置的所谓“社区规范”都必须无条件落实公民这“三项权利”,而不能自己定规矩搞法外之地,这才符合依法治国精神。
希望平台能女性接受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