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事儿挺多人讨论的,说的是某高校学生为了文艺演出,一次性买了40件衣服,等活动结束之后又全部申请退货。商家那边收到退货申请的时候发现,这些衣服明显都穿过了,有的还带着舞台妆的痕迹。 这个事情一出来,很多人就开始关注“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个规则。这个规则本来是为了保护消费者,让大家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能更放心,万一不合适或者不喜欢,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退掉。但现在出现的情况是,有人把这个规则当成“免费租赁”来用,需要的时候买来用一下,用完了再退回去。 从商家角度来说,这次收到的退货衣服已经算是二手商品了,虽然没破损,但肯定不能当新的再卖。而且一次处理40件退货,也挺费功夫的。不过按照平台目前的规则,只要商品符合退货条件,商家还是得接受退货。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讨论,是因为它触碰到了一个边界:消费者权益和合理使用之间到底该怎么平衡。有的人觉得,既然规则允许,那这么操作也没问题;但也有人觉得,这种做法虽然不违规,但有点钻空子的意思,对商家不太公平。 目前平台方面还没有针对这个具体事件做出回应,不过类似的情况之前也发生过。有些商家会在商品页面特别说明,演出服、礼服这类特殊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就是怕遇到这种情况。 这件事说到底,就是规则和实际使用之间出现的一个小摩擦。以后会不会有更细化的规定,或者大家会不会更自觉,可能还得再看。 事件源于:顾小西X高校演出买40件衣服穿完集体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