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邵可强
11月21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河南省持续推进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将第一批3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案例1
2025年9月,平顶山郏县供电公司变电设备运维人员对35千伏堂街变电站进行测温时,发现设备线夹与刀闸存在发热现象,且温度有增长趋势,若不及时处理会导致金属材料氧化加剧,可能引发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随后按照公司内部隐患报告流程将相关情况进行了上报。郏县供电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商讨并制定措施,对该隐患进行处理,避免发生电网设备事故,有效保障了百姓民生用电。
该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1000元。
案例2
2025年9月,首创环境鲁山首创环保能源公司运行值班员巡视时,发现10千伏线路电压出现三相不平衡情况,经仔细检查发现#1主变避雷器雷电计数器动作,继电器外壳及周边连接管路无异常漏油痕迹,监控后台未报出任何报警信号,立即按照公司内部隐患报告流程将相关情况进行了上报。经核实后,公司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发生电网事故。
该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3
2025年4月,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地煤仓振动电机电源线掉落到有积水的地面,工作人员清煤时有触电风险。该员工立即通知公司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派电工班到现场处置,将电源线穿管上墙固定,消除安全隐患。
该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