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一女子和丈夫协商完离婚事宜,趁丈夫去上班时,竟然跳河自杀,最终溺水身亡。 娘家索赔 28 万,法院只判赔 3 万!这事儿真是越看越有争议。 女子梁某和郭某 2017 年结婚,生了两个孩子。 二胎生完后,梁某得了产后抑郁,夫妻俩老吵架,后来就分居了。 梁某一个人带俩娃,郭某自己过自己的。 2022 年 11 月,俩人约着谈离婚,先在餐馆聊,后来又去了江边。 聊着聊着吵起来,郭某说的话挺重,梁某情绪越来越激动。 郭某要上班,没管她就先走了,结果梁某跳河没了。 娘家觉得是郭某的错,他知道梁某有抑郁症,还刺激她,又丢下她不管。 报警说郭某故意杀人,警方调查后没立案,说梁某是自杀的。 娘家不甘心,告到法院要 28 万赔偿。 法院说,郭某作为丈夫,知道老婆有病,没好好照顾,还在江边让她情绪激动,确实有过错。 但梁某是自己跳的河,主要责任在她自己。 最后判郭某赔 3 万精神损失费。 有人说该赔,男人没尽到责任;也有人说不该赔,是女人自己选的。 好好的家散了,俩孩子没了妈,真是让人唏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