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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7岁就成为外交界的明珠,被称“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20岁轰动全城离婚,被证

她17岁就成为外交界的明珠,被称“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20岁轰动全城离婚,被证婚人当众痛斥“品格有亏”;30岁因奢靡生活拖垮丈夫,背上“败家女”骂名;40岁蓬头垢面智斗日寇,用“丑态”守住民族气节。 她叫陆小曼,一个被争议缠绕了百年的名字。 1922年,19岁的陆小曼嫁给了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王赓。在外人眼里,这是妥妥的“顶配婚姻”——新郎是西点军校高材生,新娘是精通四国语言的名门闺秀。可只有陆小曼知道,这场婚姻就像金丝牢笼:丈夫忙到连陪她吃顿饭都是奢侈,开口闭口都是“女子就该安分”。 直到遇见徐志摩。这个会为落叶写诗、为星空痴狂的浪漫诗人,像一道闪电劈开了她的世界。但要和徐志摩在一起,意味着要撕开“贤妻”的标签,直面整个社会的唾沫星子。当时离婚的女人会被骂“失德”,更何况她还卷入了“好友撬墙角”的丑闻。 可陆小曼偏不妥协。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说:“爱情不该是施舍,我要的是灵魂共振。” 婚后的陆小曼过上了“神仙日子”:每月600大洋的开销(相当于现在9万块),旗袍要定制24节气款,家里常年养着厨师、司机、丫鬟。徐志摩为了赚钱,同时兼着三所大学的课,还得到处写稿赚外快。有人骂她“作精”,说她害死了徐志摩——直到1931年11月19日,那架载着徐志摩的飞机坠毁在济南开山。 那天她疯了似的冲到机场,却只见到那卷沾满血迹的画稿——这是徐志摩随身携带的遗物,里面夹着她未完成的画作。 从那以后,她做了三件事:第一,从此只穿素衣,直到去世;第二,戒掉吸了多年的鸦片(那过程痛得她满地打滚,却咬着牙不吭声);第三,用23年时间整理徐志摩遗作。当80万字的《徐志摩全集》清样摆在桌上时,她的手指已经爬满了老年斑,却笑得像个孩子——原来最深的爱,不是耳鬓厮磨,而是用余生为你筑起一座文字的墓碑。 抗战时期,陆小曼已经穷困潦倒,住在上海的小阁楼里,靠变卖字画为生。有一天,几个日本特务找上门,说只要她出席“大东亚亲善晚会”,就给1000大洋(相当于现在15万)。这钱能让她立刻摆脱窘境,可她心里清楚:一旦答应,就是给侵略者当“遮羞布”。 怎么办?硬碰硬肯定吃亏,她一个弱女子根本斗不过特务。于是第二天,日本人再上门时,看到的是一个“疯婆子”:头发油得能拧出油,脸上抹着锅底灰,牙齿用墨水染得漆黑,穿着补丁的旧棉袄,还故意对着他们咳嗽:“哎呦,我这肺病怕是传染人,您要不嫌弃就坐?”特务们皱着眉头后退三步,捏着鼻子走了。 自从徐志摩去世后,陆小曼的人生跌到谷底:骂她的人说她“克夫”,笑她的人说她“没了男人就活不了”。可她偏要证明:离开任何人,她都能活得漂亮。 她拜贺天健、陈半丁为师学画,每天凌晨四点就起来研墨。一开始拿笔的手都是抖的,因为吸鸦片多年,手指关节已经变形。但她咬着牙练,手腕肿了就用热水敷,疼得掉眼泪就掐自己胳膊——“我不能让摩的在天之灵看到我堕落。” 1941年,她在上海举办首次个人画展。开展那天,刘海粟站在她的《黄山烟云》前说:“这线条里有一股劲,像是要和命运较劲。”后来她成为上海中国画院首批专职画师,作品两次入选全国美展,连陈毅都夸她“不简单”。有人问她:“你怎么做到的?”她摸着画布说:“从前我以为,人生就是穿最好的衣服、见最风光的人;现在才明白,能把破碎的日子拼成画,才是真本事。” 说到陆小曼,绕不开翁瑞午。这个男人在她最脆弱的时候出现,用推拿帮她缓解病痛,可他有家室,两人的关系从一开始就被骂“不伦”。 有人问陆小曼:“你这么有才,何必和他纠缠?”她苦笑着说:“我们就像两棵被雷劈过的树,根须缠在一起才能活下去。”她给他定了规矩:不逼他离婚,不图他名分,只希望彼此作伴。正如她所说:“世人只看到我们的荒唐,却没看到我们互相舔伤口的模样。” 1965年,陆小曼在上海病逝,临终前说了句:“我想摩了。”她希望能和徐志摩合葬,却被徐家大儿子拒绝,理由是“她没给徐家留后,还和翁瑞午同居”。她的骨灰当时无人认领,在殡仪馆放了23年,直到1988年,堂侄陆宗麒才在苏州为她立了衣冠冢。 有人说她一生坎坷,是“悲剧女主角”;可我觉得,她活得很清醒:在包办婚姻里敢喊停,在舆论风暴中敢爱敢恨,在民族大义前敢豁出性命,在跌落谷底时敢重新洗牌。 你怎么看?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