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被男友打骂得要自杀,为什么他一点责任都不用负? 大连20岁女孩被男友多次打骂后跳河,结果男友被判无罪,检察院抗诉、家属上诉都被驳回。 有人说法律讲证据,没直接推她跳河就不算;也有人说,那些“你怎么不去死”的骂声,就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我看着死者姐姐说“我妹是被他逼死的”,心里特别堵,明明知道他的打骂像把刀,可法律要证明“打骂必然导致自杀”,比劝崩溃的人“别想不开”还难。 就像身边有人骂你“怎么不去死”,你哭到发抖,对方还说“是你自己玻璃心”,这种精神暴力,难道就该白受? 大家觉得亲密关系里的精神暴力该算自杀责任吗?会支持姐姐申请再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