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美国和日本又双叒叒就琉球的管理问题达成一致】1971年签署的《冲绳返还协定》规

【美国和日本又双叒叒就琉球的管理问题达成一致】1971年签署的《冲绳返还协定》规定,日本于1972年接管琉球的行政管理权(非主权)。 按理说,这个问题早该厘清,历史上琉球是独立王国,与明清有册封朝贡关系,但从未成为中国领土。 日本主权领土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中明确限定于四大岛及指定小岛,美军并无所谓《琉球特别行政区宪政令》。 日本声称二战受害国同意其管辖琉球,并无证据支撑。美国未经二战其他胜利国同意、未获联合国授权,擅自将琉球管理权移交二战侵略国日本,于法无据。 琉球归属依国际法应经联合国托管后由民众自决,其法律地位至今悬而未决。 琉球归属绝非美日可私相授受的“战利品”,其“主权未定”的核心法理源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日本的管辖缺乏合法根基。 美国未经二战胜利国共识擅自移交管理权,违背了战后国际秩序的公平正义原则,尊重历史法理、联合国托管精神与琉球民众自决意愿,才是解决这一殖民遗留问题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