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妇联的刘主席,昨儿给我打电话,哭着喊着。
说她闺女,结婚当天,新郎官把喜服一脱,当着满堂宾客的面儿,走了。
就这么走了。
为啥?就因为闺女结婚前,把自己辛辛苦苦攒的30万,转到了当妈的卡里。
我当时就愣了。
这事儿吧,越咂摸越不是滋味儿。
你说这新郎官,一个公务员,因为这30万块钱,觉得女方“防着他”,当场翻脸。
可他咋不想想呢?
女方家就这一个闺女,能干,自己挣钱自己攒。
男方彩礼13万8,女方家不仅没要,还添钱给闺女买了辆车当陪嫁。
男方全款买房,说手头紧,彩礼少给了10万,装修还是女方家掏的钱。
就这,房本上加了闺女名字,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结果呢?
就因为闺女这点“私房钱”,他觉得伤了自尊,觉得人家没打算跟他好好过。
我的天,这逻辑简直了。
到底是谁没打算好好过?
一桩婚事,钱是试金石,也是照妖镜。
一下就把底裤都给照出来了。
男方气的不是那30万,是气这钱他控制不了。
他要的不是信任,是要绝对的服从和掌控。
刘主席还问我,说男方后悔了,托人求和,该不该原谅。
我说大姐,你清醒一点!
这不是原不原谅的事儿。
这是救了你闺女一命啊!
婚礼当天就敢这么撕破脸,以后过日子,但凡有点不如意,他能干出什么事来?
这种男人,不是良人,是定时炸弹。
现在后悔,是后悔丢了面子,后悔丢了个这么好的“钱包”。
他压根没觉得自己错了。
赶紧的,庆幸吧。
这婚,悔得好,悔得妙,悔得呱呱叫。
省了日后流更多的眼泪,遭更大的罪。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