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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过重申对日“敌国条款”和通报联合国两招,完成动武法理准备。 依据《联合国

中国通过重申对日“敌国条款”和通报联合国两招,完成动武法理准备。

依据《联合国宪章》相关条款,
中国对企图侵略的日本拥有不经安理会授权直接军事打击的权利,
日本介入台海即符合“再次侵略”定性。

通报联合国则实现舆论清场,
将“第一枪”责任归于日本,
同时粉碎美日同盟法律盾牌,
切断美国介入理由,
目前已完成法理闭环并占据舆论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