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喝了口水,味道不对,低头一看,杯子里飘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玩意儿。 脑子当时就“嗡”的一声。 直奔监控室,画面调出来那一刻,我真想砸了电脑。一个男同事,趁我不在,对着我的杯子……干了那想都想不到的龌龊事。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监控里,这根本不是第一次!是我心太大,还是他藏得太好?后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拿着视频报警。 他居然还有脸来找我,说什么“给个面子”,让我撤案。 我真想把杯子扣他脸上,问问他,你的面子值几个钱? 但你猜最骚的操作是什么? 我,那个被恶心、被伤害的受害者,最后辞职了。 而他,那个干出畜生事的渣子,还好端端地在公司上着班。 这叫什么事儿啊? 后来我去告公司,说你没保护好你的员工。 法院判了,说公司没法为这种个人的、随机的、非法的行为负责。 法律条文,我懂,冰冷又正确。 可人心呢? 一个连员工最基本的人身安全、最起码的尊严都保不住的地方,你跟我谈什么企业文化,谈什么归属感? 有时候让你彻底心寒的,不是那个坏人有多坏。 而是你孤立无援的时候,那个本该为你撑腰的“集体”,却选择了沉默,甚至,给你递了张辞职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