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台北。
法庭上,她拿起笔,写遗言。
整个世界都静了。
你敢想吗?外面是决定你生死的敌人,是冰冷的宣判,而她,一个叫朱枫的女人,只是平静地写着家书。
那不是演戏,不是电影里为了拖延时间设计的桥段。
那是她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点温度。
然后,就是马场町刑场。
一声枪响?不,是六声。
我有时候会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恨,或者说,是什么样的恐惧,让他们对着一个女人,连开六枪。
他们怕的,恐怕不是这个人。
而是她坦然赴死时,眼睛里的光。
我们今天总把“信仰”这个词挂在嘴边。
什么是我爱豆,什么是我的信仰,什么是我的精神支柱。
太轻了。
真的,太轻了。
看看她。看看那个年代的一群人。
那才叫信仰。
一种能让你在枪口下,还能想着写完最后一封信的笃定。
一种能让你把命,是真真正正的命,押上去的东西。
“革命永葆青春”。
以前听着像句口号,今天再看朱枫的故事,才明白。
青春不是指年龄,是指那种为了理想,烧得最旺最亮,连死亡都烧不尽的热血。
那股劲儿,才是我们这群和平年代的后辈,最该继承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