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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养狗惹的祸!上海,一老太为摘粽叶包粽子,独自闯入他人承包的鱼塘,最终被鱼塘内

又是养狗惹的祸!上海,一老太为摘粽叶包粽子,独自闯入他人承包的鱼塘,最终被鱼塘内寄养的两条恶霸犬撕咬致死。事后,鱼塘主向老太家属赔偿20万元,老太家属觉得不够,就又将鱼塘主和狗主人告上法院索赔再次31万元,法院判了! 这是裁判文书网于2025年10月1日发布的真实案例。 事情是这样的,祁先生父子在当地承包了一片鱼塘,闲暇时也帮人寄养宠物,宠物寄养处就在鱼塘内。 事发前,申某养了两条恶霸犬,因无暇照料便放在祁先生处寄养。谁能想到,就是这两条恶霸犬,竟闹出了人命。 事发当天早上八点左右,祁先生的儿子小祁去鱼塘喂鱼换水时,看到了恐怖的一幕:两条恶霸犬嘴角带血,不远处的地上躺着一位血肉模糊的老太太,身边还放着一个装粽叶的布包。 小祁立刻将此事告知父亲,父子俩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到达现场,经法医验尸确认,死者是当地村民陈老太,她因被狗咬伤过重,创伤性休克死亡。 查看监控发现,当天凌晨五点多,天还没亮,陈老太像往常一样出门遛弯。 走到祁先生的鱼塘边,看到塘里长着粽叶,便溜进鱼塘准备采摘。 陈老太没注意到,鱼塘外围虽有铁丝网和四道大门,但只有第一道门上了锁,圈着两条恶霸犬的地方仅插了个插销,连锁都没挂,旁边也没有“别进来”“有恶犬”等字样的提醒牌。 陈老太悄悄溜进去,遭到挣脱束缚的恶霸犬袭击,悲剧就此发生。 出事之后,祁先生父子自知理亏,与陈老太家属达成协议,赔偿20万元,双方纠葛一笔勾销。 但最终,陈老太家属还是将狗主人申某及祁先生父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15000余元。 对此,申某提出反驳意见: 1、没有证据证明陈老太身上的伤与狗有直接关系,狗不一定是直接害死她的凶手。 2、即便陈老太的死亡是狗造成的,事发时狗已寄养在祁先生处,自己未直接管理,后果应由祁先生父子承担。 3、陈老太是故意进入鱼塘偷粽叶,应自行担责。 法院怎么判呢? 实际上,上海早已将恶霸犬列为禁养的烈性犬,申某养这种狗本身就违法,存在一定过错。 对于祁先生父子来说,他们开设寄养服务并收了钱,明知是烈性犬却未妥善管理,存在失职,同样要担责。 而陈老太未经允许悄悄进入他人承包的鱼塘,自身也有过错。 最后法院认定,陈老太死亡的各项合理损失共计54万余元,陈老太本人则承担10%的责任。 祁先生父子及申某共同承担余下90%的责任,扣除祁先生父子此前支付的20万元。 也就是说,申某需再赔偿近30万元,祁先生父子承担连带责任(未出庭抗辩)。 或许有人会为陈老太感到可惜,不就是摘点粽叶,怎么就能丢了性命? 说到底,陈老太缺乏安全意识。进入陌生区域,未与鱼塘主打招呼,不了解里面的情况就擅自闯入,后果可想而知。 也有人觉得祁先生和申某冤枉,一个帮忙寄养,一个在自己地盘代养,怎么就赔这么多? 这是因为,申某明知恶霸犬不能养还养,拿别人的安全当儿戏; 祁先生父子收了寄养费却没看好狗,因疏忽导致狗咬死人,也是极不负责任的; 陈老太想摘粽叶虽是小事,但别人承包的封闭鱼塘怎能随便闯? 看似都是小事,凑到一起却酿成了悲剧。 总之,这也告诉大家,风起于青萍之末,灾祸藏于细微疏忽。 安全无小事,守好本分、敬畏规则边界,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基本的负责。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