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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反将我们一军!在我们驻日大使刊出《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之后,日本对我

日本反将我们一军!在我们驻日大使刊出《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之后,日本对我们进行回敬!11月23日,日本外务省声称,关于《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1995年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一项决议,承认其已过时,中国也投了赞成票。此外,在2005年联合国各国首脑会议上,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   先说说1995年的那次联合国决议,当时联合国第50届大会第78次会议上,155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50/52号决议,确实提到“敌国条款”变得过时。   但这个决议说白了就是个建议性文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要知道,《联合国宪章》可不是随便能改的,想删除里面的条款,得满足两个硬条件:一是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国同意,二是五大常任理事国一致点头。   日本从上世纪50年代加入联合国后,就一直想删掉这个条款。可修宪的阻力实在太大,五常里总有不同意见,日本才退而求其次,搞了个建议性的决议撑场面。当年美国和日本关系特殊,帮着日本推动了这个决议,但即便如此,它也没法改变“敌国条款”依然写在宪章里的事实。   中国当时投赞成票,其实是外交上的灵活操作。1995年刚冷战结束,联合国改革的呼声很高,中国投赞成票既能展现建设性的多边形象,又能避免在非核心议题上和多数国家对立。而且中国心里门儿清,决议和修宪是两码事,真到要实质性删除条款的时候,五常的一票否决权就能发挥作用,核心利益绝不会受影响。   再看2005年的联合国首脑会议共识,本质上和1995年的决议没区别,还是没有强制约束力。它只是表达了各国的一个意向,并没有启动正式的修宪程序。只要宪章里的第53条、77条、107条这三个“敌国条款”原文没被删掉,它就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日本现在拿这两次决议说事儿,明显是避重就轻。他们故意不提决议和修宪的本质区别,也不说自己几十年修宪失败的尴尬。“敌国条款”是二战后战胜国为了防范战败国再次侵略设立的“保险阀”,里面明确允许创始成员国在日本重新搞侵略行为时,采取直接军事行动。   日本真正怕的,其实是这个条款背后的威慑力。中国驻日使馆抛出这个条款,核心是想提醒日本正视历史,不要在台海等问题上越界。可日本不回应核心诉求,反而揪着几十年前的建议性决议大做文章,这本身就是心虚的表现。   更有意思的是,日本外务省的回应里,压根没提中国驻联合国大使傅聪之前给联合国秘书长的致函。傅聪大使早就明确说过,只要日本胆敢武力干涉台海,中方就会行使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自卫权。这句话才是中国的核心态度,日本却选择性忽略,只在条款“过不过时”上兜圈子。   说白了,日本这波“反将一军”根本站不住脚。他们拿没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当挡箭牌,既改变不了“敌国条款”依然有效的事实,也掩盖不了自己想摆脱二战束缚、扩张军事影响力的真实想法。中国当年的赞成票是策略性的灵活应对,不是给日本开绿灯。   现在的情况很明确,只要《联合国宪章》没正式修改,“敌国条款”就永远是悬在日本头上的一把剑。日本与其在文字游戏上做文章,不如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停止在敏感问题上挑衅。不然真要是触碰了红线,就算再拿一百个建议性决议出来,也救不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