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栓已经拉开,保险正式解锁!很多人以为中国还在搞口头抗议。错了!真相是,北京接连祭出的“重申敌国条款”和“通报联合国”两招,是在法理上拿到了对日直接动武的“独家执法权”,开战的一切法律准备已经就绪! 中国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国际争端,绝不会轻易动武,更不存在所谓 “主动寻求对日动武” 的情况。 所谓 “重申敌国条款”,本质是中国对历史正义和国家主权的明确坚守 ——“敌国条款” 源于二战后对侵略国家的约束,重申这一原则,是为了警惕日本否认侵略历史、突破军事束缚的危险倾向,而非 “为动武找借口”。 而 “通报联合国”,是中国在国际规则框架内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举措。 当日本的一些行为(如篡改历史教科书、加强军事扩张、在台海问题上干涉中国内政等)损害地区和平稳定和中国核心利益时,中国通过联合国等多边平台阐明立场、揭露风险,是履行国际义务、维护国际秩序的表现,与 “开战法律准备” 毫无关联。 中国历来重视法理和规则,始终在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框架内开展对外交往。 所谓 “直接动武的独家执法权”,在国际法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概念 —— 国家动用武力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合法情形(如自卫等),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更是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绝不会违背国际法擅自动武。 日本作为二战侵略国,理应正视历史、反省罪行,遵守战后国际秩序。 中国的一系列表态和举措,核心是 “防风险、守底线”,是为了遏制日本的危险倾向、维护地区和平稳定,而非 “准备开战”。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保持和平稳定的双边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亚太地区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保障。 那些鼓吹 “动武”“开战” 的言论,本质是忽视战争的残酷后果、煽动对立的极端思维。 战争只会给两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对地区经济和全球秩序造成毁灭性打击,这是任何负责任的国家都不会选择的道路。 我们应当客观、理性看待中日关系中的分歧,既要警惕日本的危险倾向,也要认识到和平解决争端的重要性,坚决抵制极端化、误读性的言论。 中国的底气在于日益强大的综合国力和维护和平的坚定决心,而非 “主动动武的冲动”。 如果日本能正视历史、尊重中国核心利益,中日两国完全可以实现互利共赢;若日本执意挑衅,中国必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但这绝非 “主动开战”,而是被迫反击的自卫行为。 任何将中国的正当维权行为歪曲为 “动武准备” 的说法,都是对中国和平立场的抹黑,也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 我们应倡导以历史为鉴、以和平为贵,推动中日关系回到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