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安康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罚款41万元。
同时,周超(时任信贷部总经理)、周新臣(时任风险部总经理)、徐斯忠(时任营业部客户经理)、黎晓(时任营业部总经理)、夏锡武(时任副行长)、包本焱(时任董事长)因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金罚决字〔2025〕40号
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罚款41万元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2
周超(时任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总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4号
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3
周新臣(时任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部总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5号
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4
徐斯忠(时任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6号
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5
黎晓(时任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7号
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6
夏锡武(时任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安金罚决字〔2025〕38号
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7
包本焱(时任陕西旬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安金罚决字〔2025〕39号
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警告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