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王大妈(化名)进了一家金店,直奔主题:“给我拿150克黄金,越快越好,打包好寄到这个地址!”。 (来源:法治进行时) 店员核算后告知总价约16万元,大妈二话不说掏出银行卡,连续刷卡付款时,眼神却频繁瞟向手机,还时不时对着屏幕低声回应,对店员询问的“黄金用途”“收件人身份”等问题支支吾吾,只一个劲催促“赶紧发货,别耽误事”。 店主凭经验察觉异常:正常消费者购买大额黄金,要么自戴要么囤藏,极少要求直接邮寄,且大妈的慌张神情、与手机的频繁互动,都符合电信诈骗的典型特征。 店主一边假意核对订单稳住大妈,一边悄悄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经过耐心劝导和核实,终于戳破骗局——大妈是被陌生网友以“内部黄金投资渠道,短期翻倍盈利”忽悠,正准备按对方要求购买黄金邮寄过去,16万元险些打水漂。面对民警的解释,大妈仍一脸困惑:“我用自己的钱买黄金,又不是偷的抢的,怎么就不能卖?还需要报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来看待此事? 1. 个人买黄金合法,但交易需守规 根据《金银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个人通过金店、银行等正规渠道购买黄金饰品、金条,且资金来源合法,属于合法市场行为,并不违法。这也是大妈质疑“花钱买东西不犯法”的合理依据,但合法交易需满足“用途合规、渠道正规”的前提。 2. 金店拒售不违约,警惕风险是责任 店主的拒售行为并非无故违约。一方面,《金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明确,金店需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经营,不得协助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交易;另一方面,面对“大额黄金+执意邮寄+买家异常”的组合,店主有理由怀疑交易涉及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此时拒绝交易并报警,是履行安全防范责任的表现,而非侵犯消费者权益。若店主明知可能涉嫌诈骗仍配合交易,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私相买卖有禁区,违规可能担责任 《金银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禁止私相买卖金银,金银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虽然个人向正规金店购买黄金合法,但如果交易目的是配合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或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大额金银交易,可能涉嫌非法经营,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4. 邮寄金银有规定,并非随意可寄 《金银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国家允许个人邮寄金银饰品,但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与邮电部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若邮寄的金银数量巨大且用途不明,可能被认定为违规交易,邮政部门也可依法拒绝收寄,相关行为还可能被纳入反洗钱、反诈骗监管范围。 最终,在民警的耐心讲解下,王大妈才明白店主的良苦用心,庆幸自己没被诈骗分子骗走养老钱。 对此,你怎么看? 冬日生活打卡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