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会商结果,2025年11月26日起,长春市空气质量中-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PM2.5。按照《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研究,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响应措施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减少室外课程及活动。
4.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力量,增加接诊能力。
5.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按照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落实。
1.工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一厂一策”,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差异化减排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外,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按照绩效分级,差异化实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装等施工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按照绩效分级,差异化实施停止原材料运输。清洁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3.移动源减排措施。加强交通管制,主城区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4.其他措施。加大对各类大气污染源检查频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管控企业电力调度。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
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5年11月26日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