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汤女士离婚后发现前夫庞先生婚内出轨,长期背着她在婚内给情人张女士转账,累计转走896995.55元夫妻共同财产,汤女士一气之下把前夫和情人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赠与无效并退还财产,张女士得知后,陆续给庞先生转了92.7万,以为能还清债务,结果法院判决她再给汤女士还51万,汤女士觉得这买卖亏大了。 汤女士和庞先生,于2007年登记结婚,本以为美好的婚姻,最终以离婚告终。 离婚后,汤女士发现,庞先生早背着她在婚内和张女士就有了不正当的关系,还通过多种方式给张女士转账,累计达896995.55元。 有些转账的数字寓意特殊,备注也肉麻,而庞先生从未给过汤女士这些浪漫。 汤女士和庞先生结婚后,汤女士一心操持家务,照顾家庭,可庞先生却背着她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这个人就是张女士。 庞先生和张女士在一起后,为了讨张女士欢心,频繁地给她转账。 那些转账数字,像520、1314之类的,寓意特殊得很,备注也是肉麻兮兮的。 汤女士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离婚后,偶然间发现了庞先生的这些转账记录。 这一发现,让汤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辛苦为这个家付出,庞先生却在外面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还把大把的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对方。 汤女士觉得庞先生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益,他的行为,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汤女士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她把前夫庞先生和张女士直接给起诉了,要求认定庞先生给张女士的赠与无效,并且让张女士退还这些财产。 张女士收到传票时,慌了神。 她没想到事会闹到这个地步,她想着要是能把钱还上,说不定就能免了这场官司。 于是,在立案前后,张女士陆续给庞先生转了92.7万。 她以为这样就能把事情解决了,可没想到事情远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 那么,庞先生给张女士的转账是否有效,张女士已经转给庞先生的钱能不能抵扣,以及她是否还需要再还钱呢? 汤女士认为: 庞先生在婚内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张女士,这是严重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这些转账应该是无效的,张女士必须全额退还。 张女士觉得: 自己已经转了92.7万给庞先生,这钱应该能抵扣大部分债务了。 她觉得汤女士不应该再揪着不放,毕竟自己已经做出了弥补。 庞先生在整个过程中,一直沉默不语。 他知道自己理亏,也不敢多说什么。 他心里可能也在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可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他也无力回天。 从法律看: 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和赠与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庞先生和汤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庞先生赚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他未经汤女士同意,擅自把这么多钱转给张女士,这明显侵犯了汤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庞先生婚内出轨,还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他和张女士之间的赠与合同是无效的。 那么,张女士转给庞先生的92.7万,能不能全部抵扣债务呢? 这需要分情况,张女士在立案前转的38.7万,因为是在法院介入之前,庞先生接收这笔钱可以视为是对债务的一种部分偿还,所以这38.7万可以抵扣。 但是,立案后张女士转的54万就不一样了。 庞先生在这时候接收这笔钱,没有履行对汤女士的义务,也没有和汤女士商量财产处理的问题。 而且张女士转这笔钱,有掩盖事实、逃避法律责任的嫌疑。 所以,这54万的还款,应该认定为无效。 综合以上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张女士再给汤女士还51万。 有人认为,张女士也挺冤的,她以为还了钱就能没事了。 可她不知道,法律对于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是有严格规定的。 要是张女士在转账的时候,和庞先生签订了协议,说明这些钱是用于偿还债务,这样能避免法院认定还款无效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即使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如果协议本身是为了掩盖非法目的,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所以张女士即使签订了协议,也不能改变最终的判决结果。 庞先生在这个过程中,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庞先生作为侵权人,他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不仅要承担对汤女士的赔偿责任,还因为婚内出轨等行为,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产生不利影响。 【信息来源: 男子婚内转情人89.7万元,情人陆续返还男子92.7万元,四川一法院:情人仍需向原配返还近51万元 2025-11-27 11:39·九派快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