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4岁男生刺死女同学,
被判无期,
正义又一次向未成年低头。
捅人的男生真的很恶毒,足足26刀,无期徒刑未免太轻了。随着时间流逝,没人知道后面是否会释放出来。到时候,其他未成年看到,会不会也抱着侥幸心理去效仿?这样的惩罚不足以震慑后来者。哪怕增设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对公众都是一种交代。
不得不质疑,未成年保护法到底是保护未成年不受侵害,还是保护未成年侥幸犯罪呢?
大家觉得呢?

深圳14岁男生刺死女同学,
被判无期,
正义又一次向未成年低头。
捅人的男生真的很恶毒,足足26刀,无期徒刑未免太轻了。随着时间流逝,没人知道后面是否会释放出来。到时候,其他未成年看到,会不会也抱着侥幸心理去效仿?这样的惩罚不足以震慑后来者。哪怕增设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对公众都是一种交代。
不得不质疑,未成年保护法到底是保护未成年不受侵害,还是保护未成年侥幸犯罪呢?
大家觉得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