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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初中生这回真傻眼了, 原本以为自己的“14岁”身份会得到保护, 他没想到

深圳某初中生这回真傻眼了, 原本以为自己的“14岁”身份会得到保护, 他没想到,咱们的法律是会进步的,直接判了他个无期徒刑的“14岁大礼包”。 咱先把事儿说透,这孩子叫钟某某,2025年4月作案时刚满14岁,和被害的女生潘某某是深圳同一所初中的初三同学,还住同一个小区,按说低头不见抬头见,咋就能下这么狠的手?更让人寒心的是,潘某某的家长从初一开始,就无偿顺带接送钟某某上下学,一接就是三年,就因为钟某某妈妈说自己要上班、丈夫在外地没时间,这份邻里间的善意,最后竟成了刺向女儿的利刃,换谁能接受? 钟某某的坏,可不是一时冲动,是实打实的预谋。他早就因为嫉妒潘某某成绩好、家庭环境好,觉得人家看不起自己,心里憋着一股子邪火,没处发泄就想着报复。作案前,他特意在网上搜“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还专门网购了一把黑色折叠刀,把法律边界摸得清清楚楚,就等着找机会动手,这哪是不懂事的孩子,分明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钻空子! 2025年4月8号傍晚,放学后陈某某的爸爸把三个孩子送到小区门口就走了,潘某某刚走到自家楼栋门口,钟某某就从旁边绕了出来。他二话不说,直接掏出折叠刀质问潘某某,跟着就往人家身上捅,潘某某倒地后他还不罢休,对着后背、胸部连捅数刀,听见“救命”声竟折返回来,跪压在潘某某身上往脖颈处又捅了好几刀,手段狠得让人头皮发麻! 作案后钟某某跑回家,还跟爸妈撒谎,说自己是见义勇为被人砍伤,妄图蒙混过关,可警察没一会儿就把他抓了,证据确凿根本没法抵赖。庭审的时候,他还想狡辩说自己长期被校园欺凌,结果老师和同学的证言直接把他戳穿——明明是他常欺负别人,潘某某从来没跟他有过激烈矛盾,到最后没辙了才下跪说“不想死”,自始至终都没对逝者说过一句道歉,更没半点悔意。 可能有人会问,14岁的孩子,判无期是不是太重了?咱看看法律就知道,2021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早就明确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就得负刑事责任。而且法院说了,钟某某预谋行凶,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极深,虽然未满18岁依法从轻处罚,但无期徒刑已经是顶格量刑,这就是“宽容不纵容”,年龄从来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金牌”! 大伙儿想想,最高检的数据显示,14到16周岁涉重罪的人数每年都在上升,要是对这种有预谋的杀人行为心软,就是对受害者的不公,也会让更多心怀恶念的孩子觉得“犯错代价小”。潘某某才14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就因为同学的嫉妒和残忍,永远停在了那个傍晚,她的妈妈亲眼看到女儿倒在血泊中,精神几近崩溃,这份痛苦一辈子都没法弥补。 钟某某的悲剧,不光是他个人的问题,也暴露了家庭和教育的缺失。他的爸妈平时没关注过孩子的心理变化,没教他怎么正确处理嫉妒情绪,案发后也没主动致歉赔偿,连最基本的监护责任都没尽到。学校方面要是能早点发现他的不良心态,及时疏导干预,说不定也能避免这场悲剧。 法律的判决,既是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也是给全社会一个警示:善良不能被践踏,生命不能被漠视,不管年纪多大,只要触碰了法律底线,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未成年不是保护伞,更不是作恶的挡箭牌,只有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知道“不敢犯、不能犯”,才能守住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保护更多无辜的孩子。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