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判决真的解气吗? 浙江罗某为求复合, 踹门闯住宅拘禁前女友10小时还多次施暴,身为多次犯强奸罪、猥亵罪的累犯,最终只判4年10个月,这事看完满肚子火气。 更让人愤怒的是,他还狡辩是女方自愿,谎称对方主动搂腰,可监控清清楚楚拍到是他强行把女方的手按在自己身上。 从持刀威胁分手、跟踪纠缠,到砸毁手机阻止报警,再到用碎瓷片全程控制,每一步都透着嚣张和残忍。我觉得对这种屡教不改的累犯,量刑不能只看法律底线,更要考虑对受害者的伤害和社会震慑力。 所谓的“求复合”根本就是借口,这种打着爱之名的暴力犯罪,绝不能轻饶。你们觉得这个刑期对罗某来说,到底轻了还是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