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友因女方拒绝野外发生性关系,竟持斧砍杀与其同居11年的女教师,其行径之残忍,令人发指!这一悲剧令人痛心疾首,也凸显出尊重他人意愿的重要性。暴力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法律理当严惩此类罪行。他的行为,是对生命、道德和法律的公然亵渎。女方女儿要求判处其死刑的诉求,让人感同身受。 极端自私且暴力的伴侣,无疑是一场噩梦。择偶时,我们一定要擦亮双眼,远离潜在的危险。法律更要对这类恶行施以重罚,还逝者以公道,给社会以警示。 有人说,找伴侣得擦亮眼睛。可有些人一开始善于伪装,直到相处一段时间后,才会露出真面目。谁都不想遭遇这样丧心病狂的人,但总有人会不幸碰上。大家说说,这该怎么办呢?难道真要提前把对方杀了,才能避免自己被砍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