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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绿色转型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指导,农业新质生产力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这一重要论述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农村地区绿色能源资源丰富、分布广泛,能源作为经济发展“先行官”,其绿色转型为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厚植了绿色底蕴,既是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动能。

一、能源绿色转型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理论逻辑

能源绿色转型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作用,集中体现在结构变迁与效率变革两个维度,二者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农业生产力实现质的跃升。

在结构变迁层面,能源绿色转型重构了农业发展的要素配置与空间格局。一是推动农业资源要素创新性配置。传统农业面临物质资源依赖与边际收益递减的困境,而能源绿色转型促进了绿色能源产业与农业的低碳化融合,使先进生产要素向农业流动集聚。例如,生物质能技术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成为清洁能源原料,既降低了废弃物处理成本,又优化了农业资源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高边际收益的现代化农业转型。二是优化农业生产力空间协同布局。太阳能、风能等分布式能源可就地取材、就地发电,在平原地区发展太阳能灌溉系统、在风口区域设置小型风力发电设施,既减少了能源传输损耗,又突破了农业生产的空间限制。资本、劳动力等要素随能源布局优化重新配置,边际土地用于能源生产、优质耕地集中发展高效农业,显著提升了农业生产的空间适配性。三是促进农业生产关系结构转型。绿色能源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推动农业生产向机械化、自动化升级,传统小农户模式因难以承担绿色能源设备的购置维护成本,逐步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织形式转变。新型农业组织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应用绿色技术,重构了农业生产者之间的关系,为农业生产力质变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效率变革层面,能源绿色转型全方位提升了农业生产的质量与韧性。一是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通过推广节能设备、智能控制系统和新能源动力机械,推动农业技术进步与科技成果转化;绿色能源的应用减少了环境治理成本和能源消耗支出,实现了成本节约;同时,劳动密集型环节的自动化转型释放了劳动力,使其向农产品加工、营销等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转移,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增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绿色能源的分散性和本地可获取性,降低了农业对外部能源供应的依赖,为生产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能源保障;能源绿色转型还促进了农业与能源、环保等产业的协同合作,催生了产业融合新亮点,同时减少了化石能源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升了农业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三是赋能农业数智融合效率跃迁。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在能源产业的深度融合,为农业数智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绿色能源的广泛应用为农业智能设备提供了稳定电力保障,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则优化了农业大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分析流程,通过智能监测与精准调控,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智能化、高效化发展。

二、能源绿色转型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现路径

能源绿色转型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并非单一主体能独立完成,而是“地方政府-企业-农户”多主体博弈均衡的动态过程,三方行为选择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其演化进程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从博弈均衡的演化过程来看,初始阶段三方均缺乏转型动力,农村处于传统高碳能源依赖的低水平发展状态,转型进程可能通过三条路径推进。企业发起型,企业为追求绿色低碳生产的超额利润率先转型,进而带动农户参与,最后政府加入规范治理;政府发起型,政府以政策激励引导能源绿色转型,逐步吸引企业参与、农户响应;政企协同发起型,由政府与企业共同推动转型,再带动农户全面参与。最终,只有当三方收益满足均衡条件时,才能形成“政府积极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农户广泛参与”的协同格局,这也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持续发展的理想状态。推动这一动态均衡实现,需要构建多元化的实践路径:

1.丰富“能源转型-农业新质生产力”实现形态。聚焦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的间歇性、不稳定性问题,强化可再生能源并网、大规模储能及碳捕捉利用与封存技术攻关,筑牢技术支撑。深入发展农村绿色“能源产业”,推广“田园综合体+光伏+现代农业”模式,培育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融合业态,在农业产业园区、公共建筑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系统。推进农村生活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乡村能源站、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电能替代、实施农村供暖清洁替代,让绿色低碳模式在农村广泛应用。

2.构建“政策支持-市场发展”灵活转换机制。农村能源绿色转型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属性,初期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贴、绿色金融、人才保障等政策激励,吸引社会资本和人才参与。随着转型推进,应逐步转向市场化发展模式,依托市场机制形成内生发展动力。建立基于地域差异和时间节点的灵活转换机制,实现政策性“后补贴”向市场化内生发展的平稳过渡,破解农村能源转型面临的资金、人才缺口问题。

3.完善多主体利益保障与协调机制。构建农户利益保障机制,强化政府监管,防范企业垄断经营和资本无序扩张,保障农户在绿色能源交易中的收益分配,激发农户参与积极性。创新利益分享模式,将村集体经济纳入“企业+农户”转型共同体,利用集体公共建筑、闲置土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等项目,增加农户租金、电费收益和集体收入。建立城乡跨区域利益补偿协调机制,兼顾不同区域转型成本差异,充分体现能源绿色转型的正外部性,增强发展公平性。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能源绿色转型为这一进程提供了重要支撑。通过结构变迁优化农业要素配置与组织形态,通过效率变革提升农业生产质量与韧性,能源绿色转型正在重塑农业发展格局。这一过程需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企业-农户”三方协同作用,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不断丰富转型实现形态、完善政策市场协同机制、强化主体利益协调,让绿色成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鲜明底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