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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儿子吸毒,所以呼吁前科封存?本人回应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网络上的谣

人大代表儿子吸毒,所以呼吁前科封存?本人回应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网络上的谣言说得有鼻子有眼,连“儿子有眼,连“儿子名字”都编得具体,一会儿是“朱卓拉”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会儿又变成“朱卓佳”涉毒,甚至夸张到说他全家都沾毒,核心质疑就一个:他呼吁前科封存,就是为了给自家涉毒的孩子铺路。但这些全是无稽之谈。 12月1日,朱征夫直接正面回应了这些谣言,语气坚定又气愤。他根本不是网传的“武大法学教授”,而是浩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一名资深律师。更关键的是,他从来没有这两个名字的儿子,家人也从未涉毒,更没有受过任何刑事处罚。面对这些恶意诋毁,他没选择忍气吞声,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委托律师提起了侵权民事诉讼,要追究造谣者的责任。换谁遇到这种无中生有的造谣,都会气愤——自己坚持多年的立法建议,居然被硬生生和编造的家事捆绑,变成了“私心作祟”的攻击点。 很多人不知道,朱征夫呼吁建立轻罪前科相关制度,可不是一时兴起,更不是为了所谓的“家人”。从2020年开始,他先是作为政协委员,后来转为全国人大代表,连续五年坚持提交相关提案或议案。最初他建议的是“前科消灭制度”,核心是让那些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轻罪或过失犯罪的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且一定期限内无再犯的情况下,能注销犯罪记录,不用再终身背负“罪犯”标签。直到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份坚持才终于有了政策回响,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更是把治安违法记录封存落到了实处,明年1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 这份制度的出台,背后是无数轻微违法者的真实困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到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查处治安案件807万起,这意味着每年至少有800多万人会留下治安违法记录。这些记录里,很多是小额盗窃、推搡打架、偶尔吸食少量毒品这类轻微违法,可一旦留下记录,就可能终身受限——就业被拒、贷款困难、子女入学受影响,甚至像云南的刀某那样,15年前被误录为吸毒人员,哪怕派出所开了无吸毒证明,退伍后出行、住宿还是频繁被盘问,多次申请删除错误信息都无果,直到检察机关介入才得以纠正。还有王先生,2008年应征入伍时发现自己被登记为吸毒人员,可2000年登记的“吸毒起始时间”,他才10岁,根本不可能吸毒,原来是身份信息被同名者冒用。这些案例都说明,不分轻重的“终身标签”,有时会变成压垮人的重担。 但公众的担忧也能理解:吸毒记录都封存了,会不会让吸毒者“隐身”,威胁公共安全?其实大家想多了。新规里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针对的是“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比如偶尔吸食少量毒品被行政拘留的情况,核心是“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记录并没有被删除,还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如果是走私、贩卖毒品这种犯罪行为,根本不适用这个规则,还是会被纳入刑事犯罪记录严格管理。而且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并没有取消,会定期回访、检测,关键岗位的准入也有保障——幼师、保安、网约车司机等职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查询应聘者的吸毒记录,封存并不影响法定监管。 真正该反思的,是网络谣言的破坏力,以及我们对陌生制度的本能质疑。朱征夫的建议,本质上是为了平衡“惩戒”与“回归”。一个人犯了错,接受了法律的处罚,就该有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现在的制度不是纵容错误,而是拒绝“一次犯错、终身受罚”的极端化标签——轻罪和重罪的后果本该有区别,不能让一个人因为年轻时的一次冲动,就被社会彻底抛弃,甚至牵连家人就业、入学,这既不符合罪责自负的原则,也不利于社会和谐。 可为什么这样一份彰显法治文明进步的制度,会引发这么大的争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谣言混淆了视听,把“公共政策”和“个人私心”强行绑定,让理性讨论变成了情绪攻击。我们可以质疑制度的细节,可以担心执行中的漏洞,但不能被谣言带偏,用编造的故事否定一项兼顾公平与温度的立法尝试。 法治的进步,从来都是在平衡中前行。既要守住公共安全的底线,也要给迷途知返者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不是“保护坏人”,而是给每个普通人一个容错空间——谁都可能犯错,犯错后能被公正对待、有机会改正,才是社会成熟的标志。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