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一家公司当日发通知,当日停产结业,当日给员工办离职手续,员工一点准备都没有。而且只给结清工资,没有经济补偿。 11月28日,惠州一家公司发布通知,由于市场环境影响,导致公司难以维持,决定于11月28日停产结业和办理离职手续,12月1日给员工结清工资。 该公司通知中并没有说给员工经济补偿,能够按照劳动法规定给经济补偿的公司真的极少数。据了解,员工们在接到通知时都十分震惊。不少员工表示,自己在这家公司兢兢业业工作多年,一直为公司的发展默默付出,本以为能有个稳定的工作,没想到突然就面临失业。有的员工家庭负担较重,失去这份工作后,生活压力陡然增大,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等开支都成了难题。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这家公司如此仓促结业且不给予经济补偿,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员工们纷纷表示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打算联合起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 这件事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在面临经营困境时,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员工,而不是采取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否则不仅会损害员工的利益,也会给企业自身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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