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女子亲眼目睹丈夫出轨,可丈夫不仅不悔改,还反过来家暴她,并主动提离婚,这天,2人因孩子抚养权的事爆发冲突,扭打在一起,女子弟弟为了给姐姐出口气,掏出提前准备的刀,冲上去对着姐夫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没了气,女子亲眼目睹弟弟行凶,但还是在丈夫死后出具谅解书,原谅了弟弟的所作所为,然而,法院却对此不买单。
2018年,岳女士和张某某经朋友介绍结了婚,并生下一个女儿。
只要一家人幸福美满,岳女士就别无他求,谁料,丈夫张某某却不是个安分过日子的人。
岳女士曾亲眼目睹丈夫和别的女人睡在一张床上,然而,她等来的不是丈夫的悔改,而是一顿拳打脚踢的家暴。
出轨后,张某某反而抢先一步向法院起诉要离婚,结果法院没判离。
自此,两人彻底分居,婚姻也名存实亡。更让岳女士揪心还在后面。
就在一个月前,张某某强行带走了女儿,岳女士急躁不安,多次想把女儿接走。
直到这天,张某某终于答应她可以把女儿接走,俩人见面后,又开始商量离婚的事,但核心还是争抢女儿的抚养权。
没说几句,两个人就又吵翻了,谁也不肯让步,积压的怨气也彻底被点燃。
俩人谈崩了后,岳女士心灰意冷,只想赶紧带着女儿和同车的母亲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地方。
她发动了车子,可张某某不干了,他几步冲到车头前面,直接用身体拦住去路。
眼看车子要动,他竟然一下子跳上了引擎盖,发了疯似的用脚猛踹车前窗玻璃,硬生生踹烂了。
岳女士连忙下车想把他拽下来。两个人立刻扭打在了一起,推搡、拉扯,场面一片混乱。
就在这混乱的当口,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一个男人也下了车。
他是岳女士的弟弟,37岁。这个平日里性格内向、几乎不跟人红脸的男人,此刻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举动。
弟弟手握一把刀,没说一句话,冲着还在和姐姐撕扯的张某某就扑了过去。
第一刀,狠狠扎进了张某某的肚子和胸口区域。张某某剧痛之下想反抗或躲避,但弟弟紧接着就把刀挥向了他的头和脖子,连续猛刺。
张某某再也支撑不住,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可弟弟岳某某并没有停手,他双手握住刀柄,用尽全身力气,朝着张某某的胸口又是致命的一刀捅了下去…… 张某某当场就没了气息。
直到弟弟掏出刀的那一刻,岳女士和她母亲才惊觉事情彻底失控了。
警察很快赶来。让人意外的是,行凶后的岳某某并没有逃跑,等警察到了,便主动走了过去,束手就擒。
在警察局里,岳女士流着泪告诉警察,她事先完全不知道弟弟的包里藏着这么一把刀。
而弟弟岳某某在后来一审法庭上解释自己为什么带刀时,说的话让很多人唏嘘。
他说他带刀不是真想杀人,就是想吓唬吓唬张某某,保护姐姐不受欺负。他觉得姐夫长期欺负姐姐,这次又想抢走孩子,实在太过分了。
因为张某某父母都已去世,岳女士就是他法律上最亲近的人,事后,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原谅弟弟岳某某的谅解书。
一审开庭时,岳某某的律师极力为他辩护。律师强调,被害人张某某和其他女人同居,背叛了婚姻,案发那天,他暴力拦车,又动手殴打岳女士,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律师认为,岳某某是在看到姐姐被殴打、情绪极度激动的情况下才行凶的,带点防卫的性质,而且他主动投案了,家里人也赔了钱,也取得了谅解。
所以,律师恳求法院别判岳某某死刑。
然而,法官们在仔细审视了所有的证据和细节后,给出了最终的判决。
他们认可张某某那天踹车、殴打的行为确实激化了矛盾,是悲剧发生的导火索之一,这点在判决时会考虑从轻一点点。
但是,法官认为,岳女士和张某某在这起冲突里都有责任,两人在互殴。
最为关键的是岳某某的行为,他提前准备好了刀,在姐姐和姐夫发生肢体冲突时,他不是去劝架或防卫,而是直接带着刀冲下车。
他的目标极其明确致命,当张某某已经倒地毫无反抗之力时,岳某某仍要双手持刀,全力刺向他的胸口。
这根本不是临时起意的防卫,也不是简单的吓唬人,而是下定决心要置人于死地,远远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所以,法院坚决认定:岳某某的杀人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对于那份谅解书,法院也觉得分量不够。岳女士的身份太特殊了,她既是凶手岳某某的亲姐姐,又是被害人张某某的妻子,且还在和死者闹离婚。
法官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岳女士到底能不能真正代表张某某的利益来原谅凶手,实在令人怀疑。
这份在特定关系下产生的谅解,并不足以抵消张某某被残忍剥夺生命的巨大伤害,因此不能作为给岳某某大幅减刑的理由。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岳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意味着,岳某某的命暂时保住了,但他要在监狱里开始漫长的考验期。如果在接下来的两年里表现不好,或者被发现还有其他严重犯罪,他仍有可能被执行死刑。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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