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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女生家门口被男同学杀害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被害女生母情绪崩溃,“无期不是终

14女生家门口被男同学杀害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被害女生母情绪崩溃,“无期不是终身监禁,我要抗诉” 太戳心了!当“无期徒刑”四个字从法庭传出时,那位48岁的母亲当场泪流满面,不是释然,而是彻底的崩溃。她失去的是年仅14岁、正备战中考的独生女儿,书桌上摊开的作业本永远停留在2025年4月8日,那个本该充满烟火气的傍晚。 谁能想到,凶手竟是自家无偿接送了近三年的同班同学钟某某?那天晚上7点,夫妻俩正在厨房做饭,楼下传来的呼救声,竟成了女儿最后的生命回响。法医鉴定结果字字泣血:心脏贯通创、双肺破裂,全身多处致命伤口,每一处都透着刺骨的残忍。 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这根本不是一时冲动的恶行,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警方还原的证据显示,钟某某案发前不仅网购了折叠刀,还特意在网上检索“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甚至研究过往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算盘打得清清楚楚。 他在优优独自上楼时突然发难,持刀疯狂捅刺,即便优优倒地呼救,他仍折返跪压在女孩身上,朝着脖颈要害补刀,事后还谎称自己“见义勇为被砍伤”,试图蒙混过关。这份冷静到可怕的恶意,哪里像是一个14岁少年该有的模样? 庭审时的闹剧更让人愤怒。钟某某和辩护律师试图用“遭受校园欺凌”洗白,可所有老师和同学的证词都戳破了谎言——分明是他长期欺负同学,而非相反。直到母亲坚持要求死刑,他才磕头认错,嘴里却念叨着“想回学校、回归正常生活”,这份迟来的悔意,未免太廉价。 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已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顶格处罚,毕竟法律明确规定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可在母亲眼里,这根本不是正义的终点,因为她太清楚:无期不等于终身监禁。 根据法律规定,无期徒刑罪犯两年后若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就能减为有期徒刑,即便多次减刑,最终服刑也不少于13年,符合条件还能假释出狱;而终身监禁仅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一旦执行便无法减刑假释,只能牢底坐穿 。这意味着,夺走女儿生命的凶手,未来仍有可能走出监狱,可她的孩子再也回不来了。 法学专家说,这是“宽容不纵容”的体现,既保护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又彰显法律对暴力犯罪的零容忍 。可当恶意远超年龄该有的认知,当预谋的残忍突破人性底线,这样的“宽容”,是否成了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想想那些同样令人痛心的案例,河北13岁少年杀人埋尸被判无期,广西两名未满12岁女童杀害婴儿却因未达刑责年龄无法追责 。我们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可当保护变成纵容,当年龄成为恶性犯罪的“免罪金牌”,谁来守护无辜者的生命权? 那位母亲的抗诉,不仅仅是为女儿讨公道,更是在叩问每个普通人的安全感。三年善意接送,换来的是灭顶之灾;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换来的是“有期限”的惩罚,换作任何一个父母,谁能咽得下这口气? 法律的尺度需要兼顾情理与公平,未成年人的可塑性不能成为恶性犯罪的挡箭牌。或许正如专家所言,预防远比惩治更重要,家庭、学校、社会需要构建更严密的防护网,从源头遏制悲剧发生 。但眼下,如何让正义真正落地,如何抚平受害者家庭的创伤,才是最迫切的问题。 无期徒刑的判决,是法律框架内的公正,却未必是人心所向的正义。当善意被肆意践踏,当生命被残忍剥夺,我们需要的不仅是依法量刑,更需要让罪恶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每个家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