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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昆山郑先生夫妻打拼多年买房,妻子入住一月便病逝,他因悲痛无心办证

“脸都不要了!”昆山郑先生夫妻打拼多年买房,妻子入住一月便病逝,他因悲痛无心办证,房子空置九年。 如今儿子要结婚,他去办房产证时,妻姐却突然跳出来,强硬要求分房一半,这场亲情与利益的纠葛,最终法院调解结果出人意料。 调解室里,妻姐高声叫嚣“我是亲姐姐,凭什么没我的份”,郑先生攥着购房合同沉默不语——这套婚后共同房产,是他和妻子十几年省吃俭用的心血,承载着全家回忆,如今却成了亲情破裂的导火索。 郑先生原以为,妻子父母早逝,继承人只有自己和儿子,过户给儿子理所当然。可房产中心告知,房子50%属妻子遗产,需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字。 直到妻姐找上门他才知晓,按法律规定,妻子去世时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儿子和岳母;岳母未明确放弃继承,其份额随岳母离世,转到了妻姐名下,这成了妻姐要房的底气。 一边是儿子婚房刚需,一边是妻姐寸步不让,昔日和睦家人闹上法庭。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让步:房屋归郑先生所有,由他向妻姐支付经济补偿,妻姐配合办理过户。 这场纠纷看似是房产之争,实则戳中了很多家庭的痛点——不少人觉得“立遗嘱”“分遗产”不吉利,可意外发生后,没有提前规划,亲情往往在利益面前不堪一击。 继承之事,法律是底线,情理更该是底色,守护亲情,才是守护家的本质。你怎么看这场亲情与利益的博弈?欢迎评论区留言。 信息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2025.11|《买房一个月后妻子突然因病去世 九年后共同房产办不了证 妻子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妻姐认为自己也应分得份额 法院调解:房屋归郑先生所有 由他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补偿。》 文|墨海 编辑|史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