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秦皇岛市首部气象领域政府规章《秦皇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令〔2025〕第2号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注重结合地域特色和气候特点,制定针对性防御措施。针对农村地区,聚焦农业生产安全,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加强对“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干旱、冰雹、森林火灾多发区以及大中型水库库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产业的影响。针对沿海地区易受台风、风暴潮等海洋气象灾害影响的特点,明确在港口、航道、锚地、临港工业区、渔业养殖区、滨海旅游区等涉海区域“加强气象观测站点建设”,填补了传统气象监测对海洋区域覆盖不足的短板。针对北部山区,结合山区矿山、尾矿库数量多、分布广且主汛期防御压力大的实际,从“强化日常巡查排查、加强监测设施建设以及规范避险撤离”等三个方面,细化矿山与尾矿库的安全防御措施,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办法》细化防御措施,增强可操作性。突出气象灾害“预防”与“应急”两方面,通过流程化、清单化设计,让制度落地更高效。在预防方面,依据秦皇岛市气象灾害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针对12种气象灾害逐一明确专项防御措施,避免“一刀切”式防控。在应急响应期间,围绕暴雨、暴雪等8种主要气象灾害,逐项划定各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责与协作流程,将上位法中“部门联动”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步骤明确、责任到岗”的操作规范,破解应急处置中的协同难题,提升响应精准度。同时,明确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作为旅游、交通等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直接服务于城市内涝防治、基础设施抗灾等实际需求,实现防灾与城市发展的深度融合。
《办法》引入市场与科技力量,提升防御效能。提出鼓励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投保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并明确气象主管机构为保险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将市场机制引入气象灾害防御,突破传统“政府主导”的单一模式;提出“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气象灾害防御的融合应用”,提升气象监测精度、预报准确率和预警发布实效性,提高防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