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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小伙为救跳河女友溺亡!!家人称他不会游泳 律师:男女朋友在法律上无明确救助

19岁小伙为救跳河女友溺亡!!家人称他不会游泳 律师:男女朋友在法律上无明确救助义务。 四川西昌海河的那夜寒风刺骨,19岁的周凤刚脱下外套,纵身跃入冰冷河水的瞬间,或许从未想过“法律义务”四个字。他只是本能地想拉住闹矛盾的女友,却忘了自己根本不会游泳,最终用尽全力将女友推到岸边,自己却永远沉入了水底,生命定格在最该肆意张扬的年纪。 这场悲剧里,最扎心的莫过于“法律无责”与“道义千斤”的撕裂。律师明确表示,男女朋友并非法定救助关系,可谁能忽略,周凤刚是为了救人才牺牲的?他的父母整夜难眠,满脑子都是儿子的模样;17岁的妹妹在社交平台写下“余生再无你”,字字泣血,一个完整的家就此碎了。而被救的女友,仅由父母垫付4万元安葬费,不仅自己从未露面,连葬礼都缺席了,这份沉默像寒风吹凉了无数人的心。 有人说小伙“太冲动”,不会游泳还贸然下水,可设身处地想想,凌晨河边,面对跳河的恋人,有多少人能在那一刻冷静权衡?他的纵身一跃,是刻在骨子里的善良,是不愿见亲近之人遇险的本能,这份见义勇为,哪怕救助对象是女友,也值得被尊重——根据当地规定,抢救他人生命的行为与是否相识无关,完全符合见义勇为认定标准。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场悲剧本可避免。如果女友没有用“跳河”要挟感情,没有拿生命当筹码;如果小伙能先呼救、找救援工具,而非盲目下水,或许结局就会不同。感情里的矛盾从来不是极端行为的借口,用自毁来绑架他人,最终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遗憾。 法律能划定责任的边界,却丈量不了人心的温度。《民法典》规定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可比起金钱,一句真诚的道歉、一次郑重的告别,更能慰藉逝者家属。19岁的周凤刚用生命诠释了善良,我们赞颂这份勇敢,更希望善良不被辜负,救人者不“流血又流泪”。 你觉得被救者该承担更多道义责任吗?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选择?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 青年溺亡 小伙溺亡 下水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