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期货交割商品补充管理规定》的公告上期所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期货交割商品补充管理规定》的公告,其中提到螺纹钢仓库标准仓单货主在进行螺纹钢期货合约卖出交割时,交割商品的标准仓单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每一标准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注册商品,并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交割螺纹钢的每批商品应在生产日起的45天内入交割仓库方可制作标准仓单,并且组成每一标准仓单的螺纹钢的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十日,且以其中最早的生产日期作为该标准仓单的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