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女子请客去饭店吃饭,结账后花了5607元,可她越想越不对劲,后来一看小票才发现,原本点餐时标价“118元一份”的石斑鱼结账时秒变“118元一斤”,直呼自己遇到了“标价刺客” 张女士请亲友聚餐,选了贵港广福汇餐厅。大家扫码点餐时,其他菜品价格都明明白白,唯独石斑鱼的页面让她没多想——图片里是整条端盘的鱼,大大的“118元一份”,换谁看了都觉得是一整条鱼的价格。 聚餐氛围热热闹闹,结账时服务员报出5607元,张女士虽觉得比预期贵不少,但想着人多菜丰,没细核对就付了钱。可开车回家的路上,她越想越堵得慌,明明没点多少高价菜,怎么会花这么多? 翻出手机小票一看,张女士当场气炸了:石斑鱼居然按“118元一斤”收费,9.5斤的鱼光这一道就花了1121元,比按“份”算多收了531元。这一字之差,直接让账单飙升。 第二天一早,张女士找商家理论。店员态度强硬,说店里海鲜向来按斤算,不存在“按份”收费,还怪她自己没看清,只肯给下次用餐的折扣券,拒绝退多收的钱。 这答复让她更上火:扫码点餐时压根没提示按斤计费,页面连“斤”字都没有,分明是故意误导。她反复沟通了两个月,商家始终不肯松口,问题一直僵着。 无奈之下,张女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黑猫平台投诉并打了12345热线。没想到投诉刚受理,当天下午商家就主动联系她,态度180度大转弯,一边道歉一边退回了531元。 事传开后,有人说9.5斤石斑鱼118元/斤不算离谱,毕竟市场上优质石斑鱼批发价就有35-100元/斤。但大家争论的核心,从来不是价格高低,而是商家玩的“文字游戏”。 张女士遇到的情况,踩中了《价格法》的红线。按规定,高价食材必须明确标注“元/斤”或“元/500g”,扫码点餐也得在显著位置说清计价单位,不能用“一份”模糊表述。 商家心里门儿清,赌的就是消费者聚餐时顾面子、不细查,事后觉得维权麻烦可能自认倒霉。可这种投机取巧,迟早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现在扫码点餐越来越普遍,监管部门是不是该多些明察暗访?对电子菜单的计价单位,是不是该有更明确的规范? 商家与其花心思玩文字游戏,不如把价格标明白、服务做到位。毕竟诚信经营,才能留住回头客。 你有没有遇到过“标价刺客”?是忍气吞声还是坚决维权?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给更多人避坑提个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