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今儿这姑娘,身段是不错,可比你差远了。”
这话,是徐志摩刚逛完窑子,回家跟陆小曼说的。
他大概觉得自己特坦诚,特幽默,甚至还带着点“你看我心里还是只有你”的炫耀。
陆小曼呢?
似笑非笑,没吵没闹,转身就跟翁瑞午睡到了一张床上。
狠吗?真狠。
可我琢磨着,她转身那一刻,心早就碎成渣了。
都说他们是为爱冲破一切的典范,可谁又真的懂,冲破之后呢?是柴米油盐,是还不完的账单,是一个男人为了养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不得不在好几个大学来回跑,累得像条狗。
诗意,早被现实磨没了。
徐志摩爱的是那个社交场上闪闪发光的“风景”,是他的灵感缪斯。可他忘了,缪斯也要吃饭,也要人陪,也会生病,会空虚。
陆小曼呢,她要的是不顾一切的浪漫,是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她嫁给徐志摩,就像从一个笼子逃出来,又进了另一个更华丽的笼子。
这时候,翁瑞午出现了。
这个男人不说诗,不谈理想,但他会给身体不好的陆小曼做推拿,会陪她听一晚上的戏,会包容她所有的坏脾气。
说白了,徐志摩给的是“爱”,是精神鸦片;翁瑞午给的是“陪伴”,是止疼药。
你说,一个病入膏肓的人,更需要哪个?
所以徐志摩那句自以为是的蠢话,不过是点燃了早就堆满的火药桶。
她用最极端的方式告诉他:你给不了我的,有人给。你那点风流账(别忘了林徽因),我心里都记着呢。
最讽刺的是,徐志摩死了,为了去听另一个女人的演讲。
而陆小曼,这个被他抱怨、被他“嫌弃”的女人,却用后半生给他整理遗稿,守着他的名字过了一辈子。
这哪是什么风花雪月的民国爱情故事。
这分明就是一出现实悲剧:两个人用尽全力爱上了对方的“人设”,却到死都没学会,该如何跟那个真实的、有各种毛病的人,过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