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圆桌 【贝小戎:书的灵魂和肉体】 最近出版界出现了一股出版口袋本的热潮,这类书只有普通图书一半大小,方便读者在乘车或排队时阅读。但出版口袋本真的很有必要吗?英国女学者艾玛·史密斯写了一本图书史,书名叫《可携带的魔法:图书及其读者的历史》,“可以随身携带的魔法器”这个说法来自美国作家斯蒂芬·金,他说他去哪里都会随身带一本书,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需要暂时逃离 (等待的无聊),书能帮他度过等待时的煎熬。大部分平装书本身已经足够便携,口袋本要么是书籍本身篇幅不大,要么字体会有点小。 书虽然便携,但多了也会成为负担。欧阳修曾做过将近十年的副宰相,晚年退隐,称自己“六一居士”。“六一”指的是他有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琴一张、棋一局、酒一壶,还有他自己。在宋代,万卷藏书算是非常多的了,看来欧阳修还有一座大宅。 美国学者约瑟夫·爱泼斯坦说,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是一个藏书爱好者,他在芝加哥一套宽敞的三居室公寓里藏书约1.6万册,他的另一处住宅里还有6000册书籍。他公寓里所有平坦的表面,包括餐桌,都被书籍占据了。 海明威的藏书有9000册、托马斯·杰斐逊有6487册,汉娜·阿伦特只有4000册。意大利学者翁贝托·埃科的藏书多达5万余册。“据说哈佛哲学家哈里·沃尔夫森曾用冰箱和烤箱来存放书籍,所以你不要因为认识沃尔夫森教授却没被邀请和他共进晚餐而感到难过。” 尼采说,没有音乐的生活是个错误。没有书籍 的生活同样是个错误。普鲁斯特称读书是“最高贵的消遣”。但爱书的人总是担心自己被人嘲笑已经走火入魔、爱书成癖,不停地买书是不是占有欲在作祟?一个判断方法是:“真正的藏书癖者是那种对书籍的一切都感兴趣,唯独对书籍的内容漠不关心的人。”藏书爱好者拥有“敏锐的判断力、无可挑剔的品位、无穷的耐心,以及对嘲笑的蔑视。要知道《酒鬼人生》 —— 一本许多人会扔掉的书 —— 实际上是沃尔特·惠特曼第一次出版的作品,而且它稀有而珍贵,这需要特殊的知识。” 2018年,爱泼斯坦在《书迷的生活》一文中说:“在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收藏书籍感觉有点像收藏马鞭或铁砧。”但我们还是要买一些纸质书,因为“纸质书比屏幕上的文字更有分量、更有质感,也更能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在屏幕上,我们往往无法像在纸质书中那样清晰地感受到作者的写作风格。如果面对一篇三四十段的电子文章,人们通常会在读完十五到二十段后就想略读,而阅读纸质文章时则不会这样做。电子书能提供信息和便利,而纸质书提供的是知识和乐趣”。 17世纪的英国作家玛格丽特·卡文迪什说书是“纸做的身体”:封面是书的皮肤,装订是它们的神经系统,章节是它们的器官,句子是它们的血管,字词是流动的、运载着意义的血液。这对书的情感表达有点过深切了。读者和作者更多的是需要书籍的灵魂。 (来自12月8日出版发行的《三联生活周刊》2025年第49期,总第1368期 “生活圆桌”专栏;作者:贝小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