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因医疗费发票原件丢失、报销之路屡屡受阻之时,正是因为《工人日报》的一篇报道,推动了事情的最终解决……”日前,陕西省眉县籍农民工赵水军致电《工人日报》记者表示感谢,拖了1年多的工伤医疗费已经办理完成。
2020年9月,陕西省眉县籍农民工赵水军在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某工地隧道内维修喷浆机时,不慎从喷浆机上摔倒受伤,就医期间花费医疗费约13万元。此后,赵水军的事故伤害被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
2024年7月,赵水军申请办理医疗费报销事项时,因发票原件丢失被拒。随后,赵水军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此后他提起行政诉讼,被一审法院驳回。
2025年3月,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案涉社保机构以赵水军未提供医疗费原始票据而拒绝办理工伤医疗费核定报销的行为违法,撤销一审判决。但是,赵水军此后数月依然未能办理工伤医疗报销。
5月23日,《工人日报》刊发报道《一农民工丢失发票原件报销工伤医疗费被拒》。当天,赵水军接到当地社保中心电话通知,一次性告知了他办理工伤医疗报销所需提交的材料。
此后,赵水军办理了相关材料证明,并于近日前往山西顺利完成了工伤医疗费报销。